就这样,两人期待的目光中,姥姥將两份地锅鸡端到两人面前。

“姥姥这是你刚刚做的吗?”陈风问道。

“那当然啊,有什么问题吗,这不是和平常吃的一样吗?”姥姥一副理所应当的表情。

两人咽著口水,將饭端到几人平常坐的位置。

刚坐下,男生们的鼻子就开始一抽一抽的。

“臥槽,你们今天吃的什么,怎么这么香?”

“说实话,这个锅像咱姥的地锅鸡......”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姥姥那鸡怎么可能这么香呢,我可是吃过两次的人!”

此时的王子歌也是十分犹豫。

这是什么情况?自己姥姥的厨艺自己最清楚了。

说好听的大家將就著吃,说难听点说撒地上大黄都不乐意吃。

顺带一提大黄爱吃史。

誒,怎么感觉比喻有点不对。

但总的来说,別说色香味俱全了,做到其一都是很困难的一件事。

不过陈风很快就帮他试了毒。

陈风不说相信姥姥手艺,但也相信系统出品,毕竟那个副作用都给王子歌调傻了,那功能自然是很靠谱的。

夹起一个鸡块,陈风有些期待的放进嘴里。

下一秒,眼神放光。

“真好吃啊!”陈风有些惊艷,表情不像演的,让眾人都有些好奇。

但毕竟是陈风,稀碎的人品让眾人打算观望一下。

“真的好吃啊,骗你们宋明辉饲马。”

宋明辉,“?”

眾人把心放到痔疮里,纷纷拿起筷子,从陈风锅里夹肉吃。

几人吃完,顿时眼睛发绿,像是饿死半年的肥猪诈尸了,开始爭先恐后的去抢陈风锅里的菜。

“啥时候咱姥手艺变这么好了,明明我上次吃完缓了半年。”

“不是,你们不能自己去买一份吗,为啥要抢陈风锅里的,你们还有素质吗?”

“妈的,宋明辉你先把筷子放下你再说话。”

王子歌则是一脸懵逼的看著眾人,没有说话。

直到他的餐盘也开始被攻击,王子歌这才连忙伸手护住自己的那份。

隨后,王子歌拿起筷子尝了一口。

咀嚼,一愣。

王子歌瞪大了眼睛:“这么好吃?”

紧接著王子歌发现,刚刚自己说的话正是自己心中真正的想法。

“我好像没事了?”

王子歌满脸惊喜,难道是姥姥的菜救了我吗?

“煞笔陈风煞笔陈风煞笔陈风。”王子歌兴奋的连骂三句,验证著自己好像恢復正常了。

“你特么的......”陈风嘴角一抽。

王子歌十分兴奋,当即决定请还没买饭的兄弟,去吃姥姥的菜。

瞬间,此起彼伏的『义父』声响彻了整个食堂。

看著这一幕,陈风露出了一道温煦的笑容。

拋开折磨了王子歌三天的副作用。

你就说我是不是天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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