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厂联合调查组的初步报告,像一块烧红的烙铁,被摆在了清江县相关领导的案头。
报告的核心,直指陆为民个人承包经营的“不规范”乃至“不合法”,並重点標註了其从厂里提取的一万两千元“承包利润”。
这份报告瞬间在县里不大的权力圈层中,激起了截然不同的波澜和爭议。
关於如何处理红星厂问题、如何定性陆为民行为的討论,在县委小会议室、在工业局党组会、在相关部门的私下交流中,迅速分化为涇渭分明的两派,展开了激烈而含蓄的爭论。
一派以工业局於副局长、以及部分紧跟孙县长思路的干部为代表,態度强硬,上纲上线。
在向孙县长匯报和內部討论时,他们言辞激烈:
“这根本不是简单的管理问题!这是打著改革的旗號,行侵吞集体资產之实!”於副局长指著报告中的数据,尤其是一万两千元那笔,“红星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资產属於全镇劳动群眾所有。
他陆为民凭什么个人承包?谁批准的?程序在哪里?
没有完备的合同,没有上级正式批文,这就等於无凭无据地把集体厂子变成了他个人的钱袋子!
这一万两千块钱,就是利用管理漏洞,盗窃国家、集体资產!
性质极其恶劣!如果不严肃处理,以后全县的乡镇企业都这么搞,集体资產还不被蛀空了?
必须坚决打击,追回非法所得,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儆效尤!”
他们援引某些关於集体资產保护的文件条文,强调“程序的严肃性”和“防止集体资產流失”的紧迫性,將红星厂的问题直接拔高到“破坏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政治高度,主张立即採取强硬措施,查封帐目,控制责任人。
另一派则以县乡镇企业局、县审计局部分了解基层实际的老同志,以及一些与沿江镇王镇长有旧、或对孙县长急功近利做法有所保留的干部为代表,態度则相对务实和缓和。
他们私下或在小范围討论中提出不同看法:
“话不能这么说!
红星厂的情况特殊,当初是濒临倒闭、发不出工资、还欠了一大笔债的烂摊子,是陆为民自己掏钱、承担风险把它盘活的。
这符合中央『搞活经济、承包经营』的精神!他拿那一万两千块,是根据之前的口头协议,是从扭亏为盈后的利润中按约定比例分的,这跟『盗窃』是两码事!
这叫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是符合改革政策的!”
“是啊,不能只看程序不完备,要看实际效果!红星厂现在能纳税,能解决就业,工人工资涨了,这难道不是好事?
承包制本身就是新事物,各地都在摸索,有点不规范可以理解,应该帮助规范,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要是这么干,以后谁还敢承包、谁敢改革?”
“县铸造厂倒是程序完备、资產清晰,可结果呢?亏损、混乱、拖后腿!我们不能本末倒置,用死的条条框框去扼杀活的生產力!”
这一派强调“实事求是”、“尊重群眾首创精神”、“保护改革积极性”,主张对红星厂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规范完善承包手续、加强监管”为主,不宜上纲上线,更不宜採取过激手段,以免挫伤乡镇企业发展势头,在县里造成“改革有风险”的寒蝉效应。
两派观点尖锐对立,会议常常不欢而散,相关报告和请示在几个部门间来迴转圈,难以形成统一意见。
而在这场爭论的风暴眼中心,县委耿书记却一直保持著令人捉摸不透的沉默。
在各种匯报和討论场合,他听得仔细,问得具体,但从不轻易表態,更不明確支持哪一方。
这种沉默,既让强硬派感到有所倚仗,也让务实派心中惴惴,使得局面更加微妙复杂。
然而,在僵持和爭论中,一个出乎许多人意料、却又似乎符合某种“惯例”的行动,突然发生了。
就在一次关於红星厂问题的小范围协调会再次无果而终的第二天上午,一辆警用边三轮摩托车和一辆吉普车驶入了红星厂。
几名穿著白色公安制服的民警,在县工业局一名干部陪同下,直接找到了正在车间与孙永贵商量球墨铸铁试验细节的陆为民。
“陆为民同志,请你跟我们到县公安局去一趟,配合调查关於红星铸造厂的一些问题。”为首的民警出示了证件,语气公事公办,但带著不容置疑的威严。
车间里的空气瞬间凝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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