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的烛火摇曳,將三个人的影子投射在斑驳的墙壁上。

赵公公坐在那里,腰杆挺得笔直,那一身的病痛在这一刻全都消失不见了。

他的目光在屋子里扫视了一圈,最后落在了那件掛在墙角的衣服上。

那是一套大红色的太监服。

那是几十年前,他在东宫当太子府大总管时穿的官服,这官服几经周折,才回到他的手中。

虽然已经洗得褪色了,有些地方甚至还打了补丁,但依然被熨烫得平平整整,一丝褶皱都没有。

“小春子……”

赵公公的声音不再含糊不清,而是变得异常清晰洪亮,甚至带著几分当年的威严,“去,把咱家的官服取来。咱家要穿上。”

小春子红著眼眶,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带著哭腔应道:“哎!乾爹,儿子这就去拿!”

他爬起来,手忙脚乱地取下那套衣服。

李长生没有动,也没有阻止。

他静静地看著小春子帮赵公公换衣服。

穿上中衣,套上外袍,系好腰带,戴上那顶象徵著身份的帽子。

当最后的一丝褶皱被抚平,那个瘫痪在床的老人不见了。

当年那个在东宫里迎来送往、八面玲瓏的赵总管似乎又回来了。

只是这身衣服穿在他如今乾瘦如柴的身上,显得有些空荡荡的,让人看著心酸。

赵公公低下头,仔细地整理了一下袖口,然后抬起头,看向一直沉默不语的李长生。

那双眼睛里,此刻满是清明。

没有浑浊,没有迷茫,只有深深的眷恋和不舍。

“殿下。”

赵公公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释然的笑容,“老奴这辈子,值了。”

李长生感觉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但他还是努力扯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怎么就值了?还没享福呢。”

“享福?”

赵公公摇了摇头,目光变得悠远,“老奴本来就是个苦命人。那个秋天,要不是殿下您从死人堆那把老奴的捡回来,老奴早就成了乱葬岗的一具枯骨了。”

那是五十多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的李长生还是风光无限的小太子,而赵公公只是个刚进宫、因为背上一口黑锅被打得半死的奴才。

“那天雨下得真大啊……”

赵公公喃喃自语,“老奴躺在泥水里,身上疼得厉害,心里想著,这辈子就这样完了,下辈子投胎一定要做条狗,起码不用遭这份罪。”

“可是殿下您来了。”

赵公公看著李长生,眼里的光芒越来越亮,“您那时候才几岁大,穿著锦衣玉带,却一点也不嫌老奴脏。您让人把老奴抬回去,给老奴请太医,还赏了老奴一碗热粥。”

“那碗粥真香啊……老奴这辈子都没喝过那么香的粥。”

“从那天起,老奴就发誓,这条命是殿下的。殿下让老奴往东,老奴绝不往西;殿下让老奴去死,老奴绝不皱一下眉头。”

“后来殿下被废,发配皇陵。所有人都像躲瘟神一样躲著殿下,只有老奴高兴。”

赵公公笑得像个孩子,“老奴高兴啊!因为到了这儿,就只有老奴一个人伺候殿下了。老奴不用再跟別人抢著在殿下面前露脸了,殿下的吃喝拉撒,全都是老奴一个人的事儿。”

“这一伺候,就是五十年。”

“老奴看著殿下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变成了如今这般深不可测的模样。老奴虽然不懂那些大道理,但老奴知道,殿下是做大事的人,殿下是天上的神仙下凡。”

“老奴本该是曝尸荒野的鬼,是殿下把老奴变成了人。”

说到这里,赵公公喘了一口粗气,脸色那诡异的红晕更加鲜艷了。

李长生微笑著听著,没有打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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