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诚脸上的肉抽搐了一下。

“一码归一码!”

“那是我们经营有方!”

“换了盛元这牌子早就烂在手里了!”

“是我们赋予了它价值!”

“价值?”

陈夜冷笑一声,声音陡然拔高。

“谁赋予谁价值,咱们得搞搞清楚!”

他转身,衝著安然招了招手。

“呈证物!”

大屏幕一闪。

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那是光绪年间的一块牌匾。

黑底金字——清润堂。

落款是当年的太医院院判。

“睁大您的眼睛看清楚!”

“一百二十年前,清润堂就是京城四大药铺之首!”

“那时红曜集团在哪?您爷爷的爷爷都还没出生呢!”

“这牌子里的每一分商誉。”

“是盛元几代人用良心、用秘方、用口碑一点点攒下来的!”

“你们那一两百亿的gg费算什么!”

“没有这百年的根基。

你们就算砸一万亿也就是个卖假药的!”

陈夜越说越快,根本不给对方插嘴的机会。

“你们那是做品牌吗?”

“你们那是寄生!”

“你们那是吸血!”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摘桃子,还要把巨人踩死。”

“方志诚,你管这叫商业逻辑?”

“我管这叫不要脸!”

“反对!”

方志诚吼得嗓子都破了音。

“原告律师这是诡辩!这是仇富!这是人身攻击!”

“肃静!”

赵审判长敲了敲法槌。

但这一次,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陈夜身上。

没移开。

陈夜根本没理会方志诚的咆哮。

从怀里掏出一本红皮的《商標法》。

翻开。

折角处正是第五十七条。

“方律师,您是法学泰斗。”

“这条法律,不用我给您念了吧?”

“《商標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標註册人许可。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註册商標相同的商標,构成侵权!”

陈夜合上法典,把它当作板砖一样,“砰”地一声拍在桌上。

“哪怕你赚了一座金山。”

“哪怕你把这牌子吹到了天上去。”

“只要所有权不是你的。”

“那就是侵权!”

他指著方志诚,做了一个极其形象的比喻。

“这就好比我租了您的房子开酒楼。”

“我装修花了五百万,生意火爆,赚了个盆满钵满。”

“租期到了,您来收房。”

“我跟您说:哎房东,这房子现在值钱是因为我装修得好。

您得赔我装修费,不然这房子就归我了。”

“方律师。”

“如果是您,您会怎么做?”

“您会不会直接大耳刮子抽我?”

全场鬨笑。

这个比喻太通俗了。

太精准了。

连审判席上的陪审员都忍不住捂著嘴偷乐。

方志诚脸色铁青,胸口剧烈起伏。

他想反驳。

想用那些高深的法理、复杂的术语来压死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但他悲哀地发现。

在绝对的逻辑和事实面前。

所有的技巧都成了笑话。

他输了。

输在太贪。

也输在太傲。

陈夜整理了一下衣服,衝著审判席微微鞠了一躬。

“审判长。”

“我的话完了。”

“我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让强盗付出代价。”

“让物归原主。”

法庭內陷入了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

看向高台之上的那个身影等待著那个最终的裁决。

赵审判长合上手中的卷宗,脸色严肃。

拿起法槌。

“咚!”

一声脆响。

“鑑於本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证据较多。”

“合议庭需要时间进行评议。”

“现在休庭!”

“择期宣判!”

虽然没有当庭宣判。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胜负已分。

方志诚身子晃了晃。

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仿佛瞬间老了十岁。

那两颗盘了十几年的核桃。

“啪嗒”一声。

掉在地上,滚出去老远。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他类型小说相关阅读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