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第一看守所。

计程车停在门口,陈夜付了钱推门下车。

安然跟在他身后,小脸绷得紧紧的,连呼吸都下意识放轻了。

这里和我家那边的县看守所,感觉完全不一样。

她心里直打鼓,那股无形的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

“走吧。”

陈夜跟没事人一样,径直走向门口的武警岗哨。

“您好我们是君诚律所的律师,申请会见在押人员林霜。”

陈夜递上自己的律师证和律所的介绍信。

负责登记的年轻武警检查了一下证件,又在电脑上敲了几下。

“等著。”

说完,便低头忙自己的再没抬头。

陈夜也不催,拉著安然在旁边的铁长椅上坐下。

翘起二郎腿,一副闭目养神的德性。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十分钟,二十分钟……

安然如坐针毡,手心全是汗。

她凑到陈夜身边,嗓子压得跟蚊子哼似的。

“陈老师,他们……他们是不是在故意刁难我们?”

陈夜眼皮都没睁。

“不然呢?请我们喝茶?”

安然被噎了一下,不敢再说话了。

又过了十几分钟,一个穿著制服的中年男人才慢悠悠地走了出来。

他扫了一眼陈夜和安然,把手里的证件丟在桌上。

“你们是林霜的律师?”

“是。”陈夜站起身。

“回去吧。”中年男人挥了挥手像是赶苍蝇。

“案情敏感,在侦查阶段不予会见。”

安然的脑袋嗡的一下。

不让见?那今天不是白跑一趟?!

“凭什么?!”她急了,脱口而出。

中年男人这才斜了她一眼。

那眼神里的傲慢是权力浸泡久了才有的味道。

“小姑娘,这里是看守所不是你们律所。”

“我说不让见,就是不让见。”

“这是规矩。”

安然被这股气势压得俏脸涨红。

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委屈地看向陈夜。

陈夜却笑了。

他把安然拉到自己身后。

拿起桌上的律师证慢条斯理地擦了擦。

“这位领导,贵姓?”

中年男人哼了一声:“我姓王。”

“王科长是吧?”陈夜把律师证收好。

往前走了一步,“您刚才说侦查阶段不予会见?”

“没错。”王科长不耐烦地確认。

“您还说,这是规矩?”

“是。”

“那我倒想请教一下王科长,”陈夜的语气很平静。

但每个字都像钉子,“您说的这个规矩,是写在哪条法律里的规矩?”

王科长的脸僵了一下。

“我们看守所有我们自己的规定。”

“规定?”陈夜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接待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您应该比我熟。”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託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陈夜一字一顿,说得清清楚楚。

“王科长,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时代。

我今天带著全套合法手续来的。

您用一个案情敏感就想把我打发了?”

“请问是哪个级別的领导,给了您超越法律的权力?”

这一番话,不带一个脏字却句句诛心。

王科长的脸色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他没想到这个看著吊儿郎当的年轻人。

嘴皮子这么利索,还敢当面拿法律条文来压他!

【操,碰到硬茬子了。】

“而且。”陈夜继续施压。

“法律还规定了,对於『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別重大贿赂犯罪』这三类案件。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才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他凑近了一点,直视著王科长的脸。

“请问王科长,我当事人的案子属於这三类里的哪一类?”

“是危害国家安全了,还是搞恐怖袭击了?”

王科长被问得哑口无言,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安然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

小嘴微张心里只剩下两个字:臥槽!

还能这么玩?这操作简直帅爆了!

那个年轻的武警也停下了手里的活,惊愕地看著眼前这一幕。

“您……”王科长憋了半天,才挤出一个字。

“我什么?”陈夜步步紧逼。

“王科长,我再提醒您一句。”

“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

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是你们必须履行的义务。”

“您要是坚持拒绝,或者非要拖满那四十八小时。”

“那么不好意思,”陈夜笑了。

“我会立刻向检察院和您的上级纪委,就您『滥用职权。

故意阻碍辩护律师行使合法权利』的行为,提起控告。”

“到时候,咱们就不是在这里谈规矩了。”

“而是在纪委的办公室里,谈党纪国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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