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有了,那转帐通知呢?”

“我们查了流水。王霞从这些帐户里。

单笔转出超过五十万的记录,有三十七次。”

“五十万啊。”

陈夜伸出五个手指头,在空中晃了晃。

“这要是正规流程,別说简讯了。

银行客服电话早就打爆了。”

“可奇怪的是,这三十七次转帐。”

“这十几位老人的手机,连一声响都没有。”

“安然。”

屏幕画面再次切换。

是一张张《简讯通知业务关闭申请表》。

上面签满了名字。

刘勇、许鹏飞、曹金良……

字跡工整,笔锋锐利。

“高律师,您是不是想说。

是储户觉得简讯费两块钱太贵,自己关的?”

高锋没说话。

他不敢说了。

因为他看见了那两张申请表的对比图。

左边是刘勇在派出所做的笔录签名,歪歪扭扭,像蚯蚓爬。

右边是申请表上的签名,工工整整,一看就是练过的。

“经鑑定,这二十三张申请表上的签名。”

“全部出自同一人之手。”

“王霞。”

陈夜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震得保温杯都跳了一下。

“为了方便盗窃,她不仅配了钥匙。

还把报警器给拆了!”

“而你们银行的柜员,拿著这种一眼假的申请表。”

“居然一路绿灯,全部通过!”

“我想问问新城银行的合规部。”

“你们是瞎了,还是死了?”

高锋浑身都在抖。

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嚇的。

这案子打到现在,已经不是赔钱的问题了。

如果不找个背锅的,他必须反击。

哪怕是强词夺理,也得把这盆脏水泼出去一点。

高锋深吸一口气,强行稳住心神。

从公文包里抽出一本蓝色的法条书。

“陈律师,你的证据很精彩。”

“但你忽略了一个最核心的法律逻辑。”

“《商业银行法》確实规定了银行有审核义务。”

“但储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自己最重要的证件和卡片,负有绝对的保管义务。”

他指著原告席上的那些老人。

“不管王霞怎么忽悠。”

“身份证在谁手里?银行卡在谁手里?”

“是他们自己把这些东西交给了王霞!”

“如果我把家里的钥匙交给小偷。

我家被偷了,能怪锁匠没把锁做好吗?”

这个比喻很刁钻。

也很恶毒。

他又一次把受害者变成了“共犯”。

旁听席上的许鹏飞气得直锤大腿。

“那是个大经理啊!那是银行啊!俺们咋能不信!”

法官敲了敲法槌。

“肃静。”

高锋得意地看向陈夜。

这一招“保管不善”,是金融纠纷里的万金油。

只要认定储户有过错。

责任就能分摊,甚至是三七开。

陈夜笑了。

他把手里的雷射笔转了一圈。

“高律师,您这话说得,真是有水平。”

“不过,您可能没搞清楚一件事。”

“他们不是把钥匙交给了小偷。”

“而是保安逼著他们把钥匙交出来。

否则就不让进家门。”

陈夜转身面向大门的方向。

“传证人。”

大门推开。

一个穿著保安制服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他手里攥著帽子,走起路来有点顺拐,显得局促不安。

他是前新城银行涉案支行的保安队长,老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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