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京城助力,纵有万贯家財,不过俎上鱼肉。”

至此,陈志远点出了核心。

晋商勾结朝臣,非为谋利扩张,首为自保求生。

“既需朝中奥援,当如何结纳?”陈志远继续剖析。

“无非三途。”

“一曰乡谊。晋商多山西籍,山西籍官员於朝中自成一体。同乡之谊,天然亲近。”

“商人资助同乡寒士科举,官员得第后投桃报李,此常情也。”

“二曰姻亲。商贾富而无贵,愿与官宦联姻,以增门楣。”

“官员清贫而贵,需商家资助,以充用度。”

“宣府总兵王承胤娶王登库族女,即属此类。”

“如此,武將与商人即成一家,边关查验,自然便利。”

“三曰利益输送。此最直接,亦最隱秘。或赠金银,或送乾股,或代为经营田產,或资助子弟挥霍。”

“官员得实惠,商人得庇护。彼此心照,不立文字。”

陈志远写到这里,笔尖微颤。

他知道自己正在揭开一个巨大的黑幕。

这黑幕不仅罩在晋商头上,也罩在整个大明的官僚体系之上。

“此三途交织,遂成网络。地方官护其行商,边將予其便利,朝官为其发声。”

“商人则反哺金银,供应边军粮餉並从中牟利,资助官员用度。”

“一环扣一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故郑三俊、张继孟、侯恂等人,为晋商慷慨陈词,非必尽收其贿。”

“或有乡谊,或有旧情,或受同年请託,或虑及山西稳定。”

“更或——彼等自身虽未直接收受,其亲友门生,未必乾净。”

“牵一髮而动全身,故竭力维护。”

这才是最可怕的。

腐败已非个別人之贪慾,而是织入制度肌理的共生关係。

晋商需要官员的保护以生存牟利,官员需要商人的供奉以维持体面、经营关係、应对官场开销。

哪怕清廉自守者,身处此网中,亦难独善其身。

陈志远写完官商勾结的运作机制,开始触及最根本的问题。

为何会如此?

“陛下或问:朝廷有御史科道,有监察制度,有《大明律》在,岂容官商勾结至此?”

他给出了答案——一个残酷的答案。

“因我朝官员俸禄,实在微薄。”

“正一品官,年俸米一千石,折银不过数百两。”

“然京城居,大不易。宅邸、车马、僕役、衣冠、交际、年节馈赠,在在需银。”

“仅靠俸禄,虽一品大员,亦难免捉襟见肘。”

“至於州县小吏,俸银不足养家,若不取於民间,何以存活?”

这是经济基础。

低俸禄制度,迫使官员寻求额外收入。

而商人的供奉,是最直接的来源。

“其次,考核之制,重表面而轻实效。”

“州县官考成,以钱粮徵收、刑名结案为要。”

“至於民生疾苦、边防实情,难入考评。”

“故官员多忙於应付上文,而无暇深入下情。”

“商人能助其完成钱粮之数,自然受倚重。”

“其三,言官风闻奏事,可捕风捉影,而无须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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