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举便將事情原委完完整整的说了一遍。

张思远听罢,心中诧异,手上动作一顿,静字最后一笔,登时变成一大摊墨跡。

看来这黄家当真是福缘深厚,面临王家全力出手,他县令暗中协助,竟然还能稳稳噹噹。

看来,真是气数未尽!

“已经等不得了,长平郡那边,起义军与官军耗著,隨著时间的推移,越发捉襟见肘。”

“若是没有援军,落败只是时间问题。”

“一旦长平郡未被攻破,我长丰县也只能按兵不动。”

“必须速战速决才行,彻底將长丰县收归吾手,帮助起义军打开局面!”

他暗自盘算,下定决心。

“事情我已知晓,方法我已想出。”

”不过,这其中耗费,你王家还需承担。”

他放下笔,捧起茶杯,轻啜一口,才淡淡的说道。

“没问题,只要县令一声令下,我王家就算掏空家底,也在所不惜!”王不举毫不犹豫的说道。

果真是一条好狗!

张思远心中冷笑,微微頷首:“的確需要你王家掏空家底。”

王不举笑容顿时一僵。

但紧接著,他又恢復了笑容,堪称无缝转卷,令张思远都刮目相看:“县令,您放心,全然没有问题!”

他拍胸脯,打包票。

他自知,他天资駑钝,这辈子都不堪大用,自幼被看轻。

是以,他对家主之位分外著迷。

就算坐了上去,他也清楚的知道这个家主之位是怎么来的。

没本事亲手取得,只有依靠县令,他才能坐的安稳!

所以,就算县令的问题多么荒唐,但为了这个位置……

值了!

张思远满意的点点头,隨后挥挥手,让他离去。

等到王不举走远,他打开窗户,看著天地尽白。

他抬头看天穹,一望无际。

白光挥洒,朦朦朧朧,让他不禁想起了往事。

他自幼喜爱看雪,小时候就经常这样。

在他六岁那年,他也趴在窗欞上,小小年纪满脸忧容,心事重重。

父亲病了,家中无余粮,帮派闯进来,收劳什子平安费。

他们家交不出,帮派硬生生拖著他去抵债。

就这样,他被卖给了人牙子,在即將要被採生折割之际,他凭著一股聪明劲逃出生天。

从那以后开始,他奋发图强,立志不受人欺负。

凭著一股聪明劲,找了个后厨帮工的活计,每日忍受主厨唾骂,忍受烟燻火燎,依旧不忘识字看书。

书看完,便去借。

借不到,就去偷。

总有手段。

於是,没少挨打。

但终於,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成了举人老爷,一步登天!

他发誓不再受人欺辱,便把那些曾经欺负过他的人,灭其满门。

他富贵还乡。

却发现,父母早已经死去,连坟墓都无。

尸体被扔在臭水沟,被野狗啃食,死无全尸。

他勃然大怒,灭掉帮派。

那时,帮派之主已经七十高龄,行动不便,但他依旧亲自一刀一刀把他凌迟处死。

后来,县令之位有限,为了爭夺这个位置,他巴结上司,不择手段,最终干掉竞爭对手。

又干掉县尉,现在,整个长丰县,都是他说了算!

但是,他还不满足,还想要更多。

但是,一个萝卜一个坑。

再加上,他出生乡野之地,乃是一贱民,为达官显贵所看不起,已经没有升职机会。

他气不过,万分不服。

凭什么人生下来就要分三六九等,高低贵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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