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诺亚·李?”

“omg!

他真是菜鸟!

我真的被菜鸟打败了?!”

“天啦,能来个人把他带走吗,我不想再看到他!

他的存在就像一面镜子,时刻提醒我有多蠢!”

“可我们需要他,不是吗?”

“噢,我討厌这个事实!”

“……”

10分钟后。

李易在福斯科的带领下微笑著来到侦探组办公区。

一眾警探看见他便恨不得挖个地缝钻进去。

汤普森的心中亦极为震撼,盯著他看了许久,这才敲著案情板道:“这是你乾的?”

“是的。”

李易神色淡然。

“为什么不直接匯报?”

“我只是实习警员。”

李易的意思很明显。

实习警员的提醒会有人听吗?

决然没有!

若非他用故弄玄虚的手段引起注意,恐怕他刚开口便会被高高在上的警探赶出去。

汤普森接受了李易的解释,转而道:“既然知道这是针对摩西先生的谋杀,你认为接下来该怎么查?”

“先查伦纳德·摩西的社会关係,看看谁有杀他的动机。”

“我相信那会是一份很长的名单,或许你应该提前准备一叠列印纸。”

“我也相信凶手的嫌疑一定排在前三。”

“what?!

为什么?!”

汤普森眉头一皱。

周围警探亦是纷纷竖起耳朵。

他们不明白李易为何如此篤定。

李易见之爽快道:“如果凶手的嫌疑不大,为什么要费尽心思掩饰真实目的?

反正就算他杀了摩西也没人怀疑他,不是吗?”

“对啊!

凶手製造抢劫的假象就是为了误导我们,如果他没有嫌疑根本没必要这样做。”

“该死的,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噢,我特么又输给菜鸟了!”

“谁再提菜鸟我就跟他拼命!

这傢伙是菜鸟吗?

他就是个怪胎!”

“……”

警探们恍然大悟,道心崩塌,当著李易的面便大肆吐槽。

汤普森的脸色也有点难看,他同样没有想到,准確来讲应该是没时间细想,毕竟10分钟前他才知晓本案是谋杀。

“福斯科,给诺亚倒杯咖啡。”

“好的,长官。”

能力决定待遇。

汤普森邀请李易坐在他对面,仿佛对待心腹干探。

福斯科屁顛屁顛的端来热腾腾的咖啡,態度恭敬,就像李易是2级警探,他才是刚毕业的菜鸟。

其余警探同样规规矩矩,看向李易的目光充满了探究与佩服,再不见丝毫警探的傲气。

警局向来尊重强者。

“你还有什么想法?”

汤普森掏出小记事本,一脸严肃的看著李易,就像认真听课的小学生。

李易抱著咖啡杯想了想,道:“凶手杀人的时候很果断,应该不是第一次杀人。”

“这点我们已经想到了,还有吗?”

“金属凶器沾了鲜血会滴落形成血线轨跡,凭藉它就能初步判断凶手的逃跑方向。

他是往哪个方向跑的?”

“福斯科?”

“我不知道啊,csi还没出结果。”

福斯科一脸懵。

勘察现场不是csi(犯罪现场调查)的工作吗?

警探只需要事后看鑑证报告,走访邻居,寻找目击证人,调查死者的社会关係,锁定仇家,然后根据已有的人证和物证逮捕嫌疑人。

什么时候警探也要现场取证,现场开工了?

这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马上去问!”

汤普森有点绷不住。

手下接二连三掉链子,实在太丟人。

福斯科灰溜溜的跑去工位打电话。

李易见之提醒道:“顺便问下他们有没有找到凶器。

根据fbi的统计,75%用刀具杀人的凶手会在逃跑的第一时间,也就是逃跑的黄金10分钟內扔掉凶器,只有7%的凶手会把凶器带回家。

当然,英国佬除外,他们大多喜欢把凶器(刀具)带回家收藏。”

“哦~”

你特么怎么什么都知道!

福斯科忙不迭的点头,內心却在疯狂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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