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下午接我女儿从幼儿园回来,走进小区,就看到这位范女士在遛这条狗,没有拴绳。

我当时就好意提醒她,遛狗要拴绳,怕嚇到或者咬到人。

但是她不理睬,还说她的狗很乖。”

他顿了顿,继续道:“我担心狗会扑过来咬我女儿,就把我女儿抱起来了。

结果,这条狗真的就朝我们扑了过来,幸好我躲开了。

没想到,它转头就去扑咬那边那位女士的儿子。”他指了指旁边抱著小男孩、胳膊上还有血跡的宝妈。

“当时情况很紧急,那狗咬住了小男孩的胳膊不鬆口。

我为了救孩子,就衝过去踢了那狗一脚,把它踢开。

可这狗非常凶悍,被踢开后,立刻又爬起来,第二次扑向那个小男孩。

我没办法,只好又踢了一脚,可能情急之下力气用大了,不小心把狗踢死了。

整个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在场的很多邻居都可以作证。”

陈峰的敘述条理清晰,语气平稳,听起来非常可信。

他话音刚落,周围的群眾立刻纷纷附和:

“没错!陈先生说的全是实话!”

“我们都可以作证!”

“是这个女人遛狗不拴绳纵狗行凶在先!”

“她的狗就是疯狗!就该打死!”

“她还非法养烈性犬!警察同志你们要查查她有没有狗证!”

面对眾人的指责和真相的揭露,那范女士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但她依然胡搅蛮缠,又想去抓陈峰的胳膊,嘴里反覆嚷嚷著:

“我不管!反正他踢死了我的宝宝!他就得赔钱!一百一十万!少一分都不行!警察同志,你们要给我主持公道啊!”

两名警察看著这混乱的场面,也觉得头疼。

年长的那位想了想,试图调解,息事寧人。

他看向陈峰,用商量的语气说:“陈先生,你看……虽然事出有因,但毕竟人家的狗死了。

要不……你就按照市价,赔偿这位范女士一千块钱,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你看行不行?”

“一千块?绝对不行!”不等陈峰迴答,那范女士就像被踩了尾巴一样尖叫起来,

“必须一百一十万!少一分我就告他!我跟你们没完!”

而围观的眾人则纷纷表示反对:

“凭什么赔钱?”

“陈先生是救人!是英雄!”

“一分钱都不该赔!”

“要赔也是她赔人家孩子的医药费!”

就在这时,一直冷眼旁观的林若曦开口了。

她走到警察面前,漂亮的脸蛋上带著一丝不满和质疑,语气清晰而有力:

“警察同志,你们这个调解方案,是不是有点太偏向她了?

明明是她违法遛狗、纵狗伤人在先,陈先生见义勇为在后。

怎么到头来,还要让受害者一方赔钱?这道理走到哪里都说不通吧?”

她不等警察回答,立刻转向旁边的物业经理,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吩咐道:

“经理,麻烦你立刻去把刚才事发区域的监控录像调出来!

让大家都看清楚,到底是谁先动的手,这条狗是怎么发疯咬人的!一切用事实说话!”

林若曦这番话条理分明,气场强大,一下子就把场面镇住了。

两名警察看著她,又看了看一脸固执的范女士和群情激愤的群眾,也觉得调取监控是最公平的办法。

年长的警察点了点头,对物业经理说:“对,去把监控调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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