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十三岁的时候有过一次经歷,他同村的一个寡妇杀了一个光棍,他曾经去过现场看热闹。
当时在沈明的视野中,被围起来的案发现场內有些地方有著红色的边框,而那些有边框的地方大多数都被牌子標记了起来,还有一部分没被標记,这让沈明意识到自己的眼睛或许不同寻常。
这个猜想在他16岁的时候被证实了,16岁那年的沈明经歷了这样一件事,他家门口的路口被撞死了一个人,撞人者肇事逃逸了。
但沈明在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个红色边框,尸体收拾好后他壮著胆子过去看了看,最后发现那个地方有一块塑料碎片,他將这一发现告诉了当地派出所,最终获得了夸奖。
那是一块汽车撞击后飞出来的车灯碎片,虽然警察当时已经通过监控找到了嫌疑车辆,但这也是个非常有利的证据。
这种感觉就好像游戏中的鹰眼视角,闪烁边框的地方正是在给你提供通关线索,这让年轻的沈明非常兴奋,也有了加入刑警队的想法,可惜事与愿违,他的老爹非让他学临床,最后被刷了下来当了法医。
“老张!搭个车!”
“麻溜的,正等你俩呢。”
沈明將两箱东西快速放入后备箱,打开后车门快速钻了进去,刚一进去就听到两个人在討论案子。
“平乡的?”
“平乡的,现在只知道死的是个妇女,被砍死的,报案人是死者的丈夫,他出去卖桃回来后发现大门锁了,他从邻居家准备翻过去,刚上了墙头就看到他老婆躺在院子里电瓶车边上。”
老张目不斜视,掛挡后朝著公安局外开去。
“餵~”
“我在车上了,老张的车。”
“好好好。”
梁斌掛断电话,將口袋中沈明的手机还给了沈明,而沈明一眼就看到了来电显示正是刚出发的高队长。
“小高让你开快点,围著的村民有点多。”
“嗯。”
平乡距离公安局不远,也就十三公里的样子,老张收到命令直接打开警笛,警车一路响著警笛,也就十分钟多一点就赶到了案发现场。
现场果然人很多,光警车就停了六辆,围著的村民起码一百多人,多以老年人居多,他们也不怕,蹲在路边有说有笑的指著死者的院子。
“口罩拿个给我。”
刚下车的梁斌正在穿戴防护检查工具,他的动作比较慢,所以知会了一声沈明。
“戴好了,进去別乱说话,更別笑出声了。”
“知道,师傅放心。”
沈明提著手里的工具应了一声,他明白梁斌交代的东西,虽然他已经听了好几次了,但他一点都没觉得厌烦。
对於常年见惯生死的刑警和法医来说,他们很难和死者的家属共情,习以为常的他们说不定哪句话就禿嚕了出来,被死者家属听到后觉得不舒服,甚至不经意间为发现的线索感到高兴笑出声。
因此,口罩可不是简单的保护现场和不留痕跡,它的作用还可以用来遮住自己的表情,不让自己笑的时候被死者家属看到。
“让一让,让一让,麻烦让一让。”
穿好白大褂掛好牌子的梁斌一边喊著,一边领著沈明穿过围观人群,在派出所民警的注视下走进了院子。
刚一进院子,沈明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院子中间的大片血跡,其次才是血泊中间的女尸。
长沙人都知道,分尸现场不一定有大片血跡,但利器造成的凶杀现场一定有。
“梁法医。”
正在和死者家属沟通的高龙刚一见到梁斌来了,立马赶了过来。
“怎么样高队,尸体有没有被动过?发现人呢?”
“我问了发现人,他就摸了下死者的鼻子,发现人就是死者的丈夫,这是死者信息。”
高龙一边说著,將手里的记录版递了过去。
“光摸鼻子了?你问清楚了?可別又给我搞出什么摸了脉搏翻了身子之类的。”
梁斌一边说著一边看著手里的资料,丝毫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沈明那双震惊的目光。
因为在沈明的视线中,这个小院中到处都闪著红色的边框。
那是凶手留下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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