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室里只剩下沈明一个人,他深吸了一口气,拿起第一份样本,没有放在比对仪上。
沈明的能力早已经到了不用藉助机器,只凭肉眼就能分析出足跡的具体信息那种程度,使用仪器反而会拖慢沈明的速度。
沈明开始比对的时候,阳光刚好透过窗户照进来,落在样本上,也落在沈明专注的脸上,他的眼睛紧紧盯著面前的样本。手指时不时的调整著样本的位置,嘴里还小声念叨著。
“步幅65厘米,步宽15厘米,足弓高度正常……不对,跟现场的不一样。”
“步幅67厘米,步宽15.2厘米,足弓高度正常……不对。”
“步幅……”
一份、两份、三份……沈明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完全无视了周围的动静。
技术室的灯亮了整整三天,沈明除了吃饭睡觉,几乎没离开过那张摆满足跡样本的长桌。
第三天傍晚,雷超拎著打包来的牛杂和锅子推门进来时,看见他正趴在桌上,手里拿著两张足跡样本比对,眼睛红得像兔子。
“先別忙了,吃口饭再说,刚买的牛杂锅,辣乎的还挺好吃。”雷超把饭菜放在沈明旁边,继续说道。“这三天你跟拼命似的,眼睛都快粘样本上了,再熬下去得瞎。”
沈明抬头,揉了揉眼睛,声音带著点沙哑。“饭放那儿吧,我这儿刚有眉目。”
“有眉目了?”雷超眼睛一亮,凑过去看他桌上的东西。“咋样?是不是找到匹配的了?”
“匹配的还没见著,但我发现个大问题。”沈明拿起桌上的两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编號。
“我把两次採集的样本编號跟人员名单逐一对了一遍,第一次採集名单上都有对应,第二次我挨个核少了整整八十二份。”
“八十二份?”雷超愣了一下。“不是说少了將近一百份吗?怎么变成八十二了?这差了十多份能將近吗?这么马虎!!?”
“当年案卷里记的是大概数,我核的是精確数字,十几份大差不差了。”沈明把纸推给雷超,指著资料说道。
“你看这些编號,第一次採集的名单里都有,第二次的样本堆里压根找不到对应的。我排除了当年说的外出打工的,案卷里记了十一个外出的,剩下的八十二份,就是当年没上交,或者说私藏起来了。”
雷超拿起纸,顺著沈明指的方向看,越看眉头皱得越紧。“老毛病又犯了?这点工作都这么马虎?”
“这就不好说了。”沈明拿起杯子喝了口水,润了润发乾的喉咙。
“但肯定不是单纯忘了那么简单!你想啊,第二次採集是统一通知的,村里喇叭喊,民警上门催,真忘了的能有几个?八十二份,这么大数量,这里面除了没把这工作当回事的外,肯定有凶手故意藏的。”
雷超坐在他对面,点了根烟。“你是说,凶手就在这八十二个人里?当年故意没交第二次的样本?”
“可能性极大,现场的鞋印是42码,第一次採集是穿自己的鞋,凶手如果在里面那就是大概率故意穿了不合脚的鞋,所以第一次比对没对上。”沈明回道。
“第二次是穿同款鞋,凶手知道这时候再偽装没用,乾脆就不上交样本想躲过去,我就是想不明白怎么会有这么多没上交的,凶手我能理解,其他没交的人我是真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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