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接著收拾。

而脑海中却有一个场景阴魂不散。

就是那天白杨树上的血手印。

会不会?

和她,又或者其他部族的人有一些关联?

——

一个小时过去。

他赶在天黑之前將所有东西都收拾好了。

看著眼前整整齐齐的一幕,宋诚颇有一种成就感。

背包重新打紧,工兵铲插在侧面,里面的杂物应有尽有,对比来时,就差几个大件。

长矛被藏在了帐篷里面,伴隨著那支从灰熊身上拔下来的箭,它们都用布条藏好,塞在了最里面。

这些是不方便带的,与它们一样的,还有那张在窝棚处的熊皮。

关於窝棚处的东西,宋诚並不需要担心太多。

“那还有防水服,防水布,溜槽那里还有点剩下的东西。”

他並不在乎这些可能的损失,毕竟现在自己要回去,至少要过一个小时了。

在这途中,如果出现什么事情,反而是他不能接受的。

他背上背包,顛了一顛,背后沉甸甸的。

“就是这样嘛,整装待发的来,整装待发的走。”

他站了起来,最后看了一眼这片洼地。

那条乾涸的古河道,弯弯曲曲的躺在暮色里,看不清楚轮廓了。

那片灌木丛,他的痕跡早已被掩盖,对岸处也只有无边的寂静。

他想起那只郊狼。

想起它眉心那支箭。

宋诚完全没有动它的尸体,以防会有人去確认。

最后想到的,依旧是那个女孩回望群山时的眼神,毕竟这是七天里唯二见到的人类。

“走了。”宋诚对自己说。

像是嘱咐,像是告別,不知何时再见。

然后他坐了下来,掏出手机,时间还差那么一点,能让自己好好想想这七天。

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他就在生存与淘金之间挣扎。

首先搞定了住处,又搞定了食物,最后建了一个溜槽,在那里,他解决了黄金的一切。

只是迁徙是大地上的主旋律,那些印第安人,那对姐妹,还有自己,都无法逃过这个定律。

他又掏出狗头金,无声地抚摸著,仿佛那天的暴雨还在耳畔响起。

隨后他一路奔波,就像他从草原来到山麓一样。

那是场有意思的探索,最后就来到了这里……

然后就是那些事。

那对姐妹。

还有一个即將离开的自己。

“明天会更好啊!”

宋诚喊了一句,声音不算大,至少林子里的动物都听清了。

这是爷爷常说的话,不知不觉间,宋诚发现自己都没那么在意过去了。

来到北美后,每天只有想著怎么获取食物,怎么去淘金,有什么危险,有什么建设。

他触摸著身下的土地,又无声地笑了笑。

这里就是他下一季淘金的开始,他只希望自己下次来的时候別下雪。

隨后就是漫长的沉默。

他想了很久。

想总结出点什么出来,就像以前那样。

他记得初中班主任经常夸他一句话。

“宋诚,你是个经常总结的孩子,老师很欣赏你。”

他也是个有趣的大叔,听说年轻的时候是市里面的模范教师,后来干不动了,才去到宋诚那里任教。

再说上面那句话时,他总会拿出自己的茶壶,撇一下上面的茶叶,吹那么一吹,嘆那么一口。

“人呢,不能一直往前走,还得要回过头,看向地面,看看自己走的对不对。”

宋诚当时对这句话没感觉,只是很认真地看著老师,安安静静地听著他说那些大道理。

班主任看到他这副样子,就会越说越起劲,嘴里还说著什么:“这孩子有前途,听人说话这么认真。”

可只有宋诚知道,那些都是因为班主任在说话的时候总是摇头晃脑,办公室的灯会把他的地中海照得很亮。

他想去摸,可又不敢。

到后来。

宋诚临近毕业的那一年。

他的班主任,那个中气十足的汉子,就那么忽然地倒了。

食道癌,无可救药的那种。

宋诚在事后只做了一个总结: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做,否则就来不及了。

有可能是一时,有可能是一生。

夜色渐深。

宋诚划到了穿梭的界面。

他没想到自己真的坚持下来了,在北美过去了完完整整的七天,而且还完成了任务。

手指悬在了屏幕上方,短暂的停顿后,他脑海中浮现的一句话在嘴里念出。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说完这句话后,他点下了穿梭。

这句话出自徐志摩的《再別康桥》

而他的班主任是教语文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他类型小说相关阅读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