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丰不得不接受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他被软禁了。

洞窟里不生火。

冰冰凉。

狐有毛髮护身,不怕冷。

蛇则无奈地蜷成一团。

坐拥温暖的铁竹寨之后,刘丰再也没有打洞居住。

由奢入俭难。

此刻趴在土坑里,他浑身不舒坦。

別墅业主流落桥洞的那种不舒坦。

这地方看不到天,看不到星星,连一片树叶看不到。

空气也充斥著狐骚狐臭味。

他找了几个藉口外出,全被小五宝一一驳回。

连大便都只能在洞窟里解决。

把屎拉到吃饭睡觉的地方……这不成野生动物了么!

可他实在憋不住。

“噗——吧嗒。”

小五宝帮他刨坑埋了。

埋之前,她还用脑袋和背部去蹭了几下粪球,边蹭,边嚶嚶叫。

这行为在犬科的身上很常见。

遇到了喜欢的气味,小狗会用皮毛沾染之,让那气味常伴自己。

前提是,那气味真的很得小狗欢心。

所以,从小五宝的行为判断,刘丰不难得出男人三大错觉之首——“她喜欢我”这一结论。

但他没有被表象蛊惑。

小五宝与他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鼻子拱进毛茸茸的大尾巴底下睡著了。

如果“她喜欢我”完全成立,她不会离得那么远,而巴不得依偎在一起。

那么……二妖之间的关係,还存在另一种假设——“她对我无感,只单纯喜欢我的屎”。

怎么可能!

么可能!

可能!

能!

刘丰用尾巴给自己的脑袋来了一锤,重新推断。

先前自己靠近时,小五宝立即出现严重的应激反应。

她的敏感,无时无刻不在诉说“別碰我”。

也许……她的確喜欢自己,只因为心理创伤,不敢与自己发生身体接触,毕竟自己是一条巨蚺,看起来孔武有力,一口一个小狐狸。

细细思索,这一可能性,显然比“她喜欢我的屎”更合理。

“不知她究竟经歷过什么,总归,是个可怜妖。”刘丰轻嘆。

喜欢也分许多种。

刘丰不清楚,小五宝对自己的喜欢是哪一种喜欢。

她暗中跟踪,窥视了自己至少十日。

又挺身而出,將自己从“人类的魔掌里救出来。”

这是什么成分的喜欢?

对妖精同类的怜悯?

对婴幼儿的保护欲?

对她所妄想出来的种种暴行的见义勇为?

她如此执著於一只陌生的妖。

那喜欢里,多半,掺杂了她的私慾罢。

她大概需要一只妖在身边……

长期的孤独症催生的心理需求么……

她就不怕带回来一个爱吃小狐狸的妖?

呵……女人真难琢磨。

疯女人更难琢磨。

后脑和妖丹伤至那个程度,恐怕,神经质与情绪化,仅是她最轻的病症。

陷入对病號的揣测,刘丰度过了一个饥寒交加,没有床褥的夜。

是生物钟模糊辨认的夜。

洞穴里昏天黑地,哪有一丝日光……

狐的嗅觉毫不逊色於犬,在这种环境里,小五宝行动起来无任何阻碍。

她伸了懒腰,拱起鼻尖嗅了嗅,尝试著靠近刘丰,又躲开,再靠近,再躲开。

“蛇弟弟,你是不是,一整夜没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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