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土没有太大的变化,只多了些人类尸体。

山高入云,巨木耸立,鸟兽鸣叫不绝於耳。

一切如常,森林还是那片熟悉的森林。

在这里生长十八年,何处有淡水,何处聚鸟群,何处易藏身,刘丰知根知底。

但这种熟知,仅限於森林的低海拔地区。

过於险峻的山巔之上,鹰巢林立,他不曾涉足,为了偷鸟蛋而犯险不值得。

那日雪崩,整片山林里受影响最大的区域,正是雪顶山巔。

无论虎妖眼下身处何处,那里必定留有它曾经生活过的痕跡。

要查,当然该上山去查。

且必须潜伏匿踪上山,儘管目的地看起来很平静。

过去的十八年里,刘丰每次抬头,目光所及的最高点,就是那座尖峰。

许多次迷路,他都以山峰判断方向,本该对那地方无比亲切。

可虎妖的存在,令亲切的山峰成了未知的、充满不確定性、充满危险的地域。

刘丰绝不能吃著火锅唱著歌前往。

葬身林中的堂前燕乃前车之鑑。

冬季的严寒把尸体保存得很好。

其中大半遭遇了野兽啃噬、掏心掏肺。

也有运气好的死者,躯干完整,维持著半冻的冷藏状態。

抹去薄霜,拨开浮土,刘丰在一副面孔上看到了死前的惊骇恐惧。死者未能瞑目,嘴巴也张得老大。

是那日在林中遭遇的敌兵之一。

尸体被开膛破肚,胸肋与剑突人字骨都不知去处。

可想而知虎爪的力度之大,出招之迅猛。

生掏人心,轻鬆地就像捅穿预製菜的保鲜膜。

这一爪子要是使在自己身上,鳞片能不能抵得住?

刘丰打了个哆嗦。

猫科动物的可怕,他领教过。

“哦?”搜尸收穫小小的意外发现。

他將堂前燕身旁半埋在松针之下的小铃鐺吞入腹中。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把堂前燕的法器带回家,可好好与大儿一同研究破解之策。

刘丰的四处搜查,是在眾目睽睽之下。

林中百兽看到在尸体附近转转悠悠的巨蚺,无一不咬牙切齿。这是妖,是食物链的顶端。

妖遭恨理所应当。

“我猜那绿火肯定直接掉它窝里了,它就是运气好,有什么了不起的。”

“它怎么没死人类手里?气煞我也,气煞我也!”

“嘖,这年头什么狗屁东西都能成精了?它再牛也是个蛇,我天天拿蛇当夜宵吃。等我也成精了,照样拿它当夜宵吃。”

嫉恨的目光从四面八方投来,感受到些许恶意的刘丰连躲藏也不屑,仅朝树后侧目睥睨,那些注视便遁走散去。

唯独一双懵懵懂懂的竖瞳躲在石头缝里向他盯视,“哇……我们蛇都能变成那个样子吗?高大威猛,还反光誒……我长大了也要成为这样的蛇中美男子。”

可转瞬之间,艷羡的眼神即刻转为鄙夷,“……蛇中美男子,怎么玩屎啊!”

刘丰一头扎入混合了草食动物粪便的泥壤,打滚几圈,让泥浆裹在身上形成软壳,稍稍晾乾,才开始朝峭壁行进。

自己的鳞片过於耀眼,有利有弊。

遇到宵小之辈,可起到威慑的作用,避免不必要的廝杀。

遇到实力非凡的掠食者则会更容易暴露自身,勾来危险。

此刻他欲身赴险地,招摇过市显然不妥。

已经混合发酵的臭粪不仅能从视觉上遮掩华丽的玉质鳞甲,还能遮盖蛇蚺气息,一举两得。

这一路,凡遇粪坑,他都钻进去重新掛浆,手法如同补妆。

到了峭壁之上,他已经看起来与树根无异。

还是条盘在山顶年头深远的臭树根。

山林荒蛮,生態混乱繁杂。

在这种环境里行动,与粪便打交道极为重要。

没有动物不拉屎的。

在哪拉、拉了多少,形状、顏色,关於屎的一切,都能帮助猎手更快找到猎物。

不仅身掛恶臭泥浆,攀爬途中,刘丰处处寻屎。

他尤其留意气味清淡的妖粪。

搜山是件极为耗时耗力的事情,

为了不留痕跡,

他更不能操之过急。

上岸之后,他就一口肉都没吃。

刘丰给自己定了铁律。

直至侦察行动彻底结束,绝不在山上拉屎,以免日后被別有用心者反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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