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就按秋生说的办吧!
最后,叶秋生他们帮忙去摘山楂。
这回,叶石生已经剃了好多山楂树的树杈下来。有些山楂树,只剩下光禿禿的一根树干,看著也是可怜。
但不用可怜它们,这对树木而言,有时候反而是好事,相当於减负了。
摘了三麻袋的山楂,是时候回去啦!
张建军被蛰了五六下,好在他及时把脸遮住,保住了脸面,不至於鼻青脸肿。阿华正帮他把蜂针给拔出来,等回去再用肥皂水洗一洗,明天就能消很多。
“好了,我们赶紧回去吧!”叶秋生说道。
此时,太阳已经在山顶的位置,再过一会,就要下山。天边是绚丽的火烧云,把半个天空都映得火红。
晚霞走千里!
可以预见,明天又將是大晴天。而当下,老百姓期盼的不是什么好天气,而是一场能救万物的大雨。
叶秋生他们回去,还得走一个多钟头的山路呢!
走慢点,说不定回去都天黑了。
当看到表哥的惨状,黄世权暗自侥倖,还好自己没有跟去,否则肯定也掛彩。
他们赶回村子时,天色降了下来,但还没完全黑。
张建军和黄世权跟著阿华回去,黄世权和阿华一人挑了一只活的大雁,张建军则是提走两只,一只是要给他大伯张主任的。
蜂蜜和山楂都暂时放叶秋生家。
叶石生和叶冬生也各拿了一只大雁,但被割喉放了血的。反正他们回去就处理,死的活的都无所谓。
叶秋生家,家人们又开始忙碌起来。
那么多只大雁,得儘快处理,放臭了可不好。
“爷爷,我提一只去给生產队。”叶秋生说道。
老爷子点头,赞同孙子的做法:“嗯!应该给一只。”
於是,叶秋生挑了一只比较重的大雁去见队长。
队长叶大明看到叶秋生手中的大雁,非常意外:“秋生,你这是……”
“队长,我们今天打了几只大雁,给生產队分一只。”
叶大明顿时笑道:“原来那枪声是你们放的呀?行!我今晚喊人过来打打牙祭,沾一沾你的光。”
这大雁看著就超过十斤重,搞点马铃薯下去,能燉一大锅。
他打算把生產队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族老都喊过来一起吃,並说明情况。以后大家看到叶秋生打猎,可就不能眼红了。
实际上,大家也很难眼红起来。
毕竟叶秋生给村民们带来了那么大的机遇,他们每家每户能多分多少钱?那可都是叶秋生的功劳。
见人打到几只猎物就眼红,说三道四的,那不是狼心狗肺吗?以后在村里还有立足之地?
族老明確说了,谁要是在背后嚼叶秋生的舌根子,要让他好看。
谁还敢呀?
目的达到,叶秋生不再逗留。
他得回去洗个澡,然后去亲爹家吃饭。
家里,叶大忠把玩著儿子给他买的手錶,今晚难得地没有上“教育课”,说话的语气都轻柔了不少。
果然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呀!
张氏正心疼地给儿子擦药,脖子起了两个大包,一边擦药,还一边嘮叨个不停,劝叶秋生以后不要去掏蜂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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