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乌鸦
“你还没告诉我,我们来这里到底要干什么。”
他把车停在路灯下面,双脚撑地,回头看著林安。
林安没急著回答。他从后座跳下来,拉开双肩包的拉链,在里面翻了几下。
先掏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亮白色t恤……正面印著自由女神像和“i ny”的大红字,背面是帝国大厦的剪影。
典型的旅游纪念衫,二十九块九的那种。
“换上。”
林安把t恤扔给达內尔。
达內尔接住,展开一看,眉头皱成一团。
“bro,这玩意儿是给白人游客穿的,我一个黑人,穿上这个,別人会以为我是卖t恤的。”
“换上。”
林安又重复了一遍,语气没变。
达內尔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那件亮得扎眼的t恤,嘆了口气,把卫衣脱了,套上纪念衫。
白色的面料在他深色皮肤的衬托下白得像在发光。
“我现在看起来像什么?”
“像一个快乐的游客。”
林安又从背包里掏出一个东西……一台银色的佳能数位相机,powershot系列,巴掌大小,掛著腕带。
“你什么时候买的?”
达內尔问。
“蠢货,我是巫师!”
“我忘记了。”
达內尔接过相机,翻来覆去看了看。
“我会用,我妹的那个比这个还贵,她让我帮她拍照,拍不好就骂我。”
“那正好,你现在是我的私人摄影师。”
达內尔还没来得及反驳,林安已经从背包里拿出第二件纪念衫……深蓝色,胸前印著“columbia university”白色单词,下面是哥大的狮子校徽。
他自己套上,把灰色卫衣塞进背包。
深蓝色的t恤配上他的黑框眼镜和那张精致的亚洲面孔,活脱脱一个刚在校园纪念品商店消费完的哥大学生。
“你他妈准备得也太全了。”
达內尔低声说。
“这叫战术。”
林安拉上双肩包的拉链,背好。
“走吧,先吃饭。”
百老匯大道在第112街附近有几家还在营业的店铺。
一家披萨店的灯还亮著,玻璃柜里几块切好的披萨在加热灯下冒著油光。
隔壁是一家土耳其烤肉店,旋转的肉柱在铁板上滋滋作响,空气里瀰漫著孜然和洋葱的味道。
再往前几步,是一家小小的熟食店——deli & go,绿色的雨棚上面写著“24小时营业”。
林安推门进去。
熟食店不大,货架上摆著薯片、糖果和能量棒,靠墙的冷柜里是各种饮料。最里面有一个小小的热食区,一个电炉上放著两个不锈钢桶,一个装著咖啡,一个装著热水。
旁边是保温柜,里面有几只热狗和鸡肉卷。
老板是个南亚面孔的中年男人,穿著格子围裙,正在看一台小电视上的板球比赛,看到林安进来,他抬了抬下巴。
“要什么?”
“两个鸡肉卷,两杯咖啡。”
林安从口袋里掏出二十块,放在柜檯上。
老板手脚麻利地从保温柜里夹出两个鸡肉卷,用锡纸包好,又拿了两只纸杯放在咖啡机下面,按下按钮。深褐色的液体流出来,蒸汽升腾,带著一股烘焙过的苦香。
“七块五。”
老板找了一把零钱。
林安把零钱塞进口袋,端起两杯咖啡。
达內尔端著一个鸡肉卷咬了一口,嘴里含混不清地说了句什么,大概是“还能吃”。
两人在熟食店靠窗的塑料凳子上坐下来。
窗外是百老匯大道的夜。路灯的光洒在湿漉漉的柏油路面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洒水车经过这里,让地面像一面黑色的镜子,倒映著霓虹灯和车灯。
林安把相机拿过来,掛在自己脖子上,然后端起咖啡杯,小口小口地喝。
他不太喜欢美式咖啡的苦味,但此刻,苦味反而让他更清醒。
弹幕在刷。
【主播这是要扮游客?】
【达內尔穿那个i ny,像自由女神像的保鏢】
【相机是道具,咖啡杯也是道具】
【有了咖啡杯,警察就不盘查了?】
【手里有吃的喝的,等於告诉警察“我只是个普通人”】
【社会工程学的妙用】
林安把鸡肉卷吃完,把包装纸捏成团扔进垃圾桶,达內尔比他吃得快,已经在舔手指了。
“你那个鸡肉卷,比我这个好吃。”
达內尔说。
“一样的。”
“不一样,你那个鸡肉多。”
“因为你的被我咬了一口。”
“……妈的。”
林安站起来,端起咖啡杯,把相机掛在脖子上,他走到门口,推开门,夜风重新扑到脸上。
达內尔跟出来,手里也端著咖啡杯。
“现在呢?”
“跟著我走,別东张西望,端著杯子,像个正常游客那样。”
“什么叫正常游客?”
“就是一边喝咖啡一边走路,偶尔停下来拍张照。”
达內尔举起相机,对著对面一栋老建筑的消防梯按了一下快门,闪光灯闪了一下,在夜色中格外刺眼。
“你干什么?”林安皱眉。
“拍照啊。你不是说像个正常游客吗?游客就是要拍照的。”
林安看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
两人沿著百老匯大道往南走。
手里的咖啡杯冒著热气,在冷空气中凝成白色的雾,警察巡逻车从他们身边经过,车里的警察看了一眼,便把车开过去了,没有停。
咖啡杯和纪念衬衫,还有黄种人,警察的眼睛扫过这样的路人,会自动降低威胁等级。
这是林安从弹幕那里学到的。
他们走到第110街的十字路口。
林安停下来。
达內尔也停下来。
“就是这里?”
达內尔问。
林安没有回答,他在观察著周围,北面是哥大的铁柵栏,南面是渐渐黯淡下去的百老匯,西面是阿姆斯特丹大道,东面是晨边公园的入口。
一辆计程车从他们面前驶过,尾灯在湿漉漉的路面上拖出两道红色的线。
一个牵著狗的女人从对面走来,穿著厚厚的羽绒服,狗是一只棕色的小型犬,穿著同样厚厚的衣服。
女人看了达內尔一眼,加快了脚步。
“她以为我是打劫的。”
达內尔低声说。
“你穿著『i ny』的t恤,手里端著咖啡杯,哪个打劫的这样打扮?”
“你不懂,在曼哈顿,一个穿著『i ny』的黑人,別人会觉得我在讽刺。”
林安没有接话,他抬起相机,对著东南方向按下快门。
闪光灯亮了一下。
照片里是百老匯大道与第110街交匯处的十字路口,路灯、信號灯、人行道的斑马线、对面一家已经关门的书店的招牌。
【主播在踩点啊】
【这个路口,是教授从哥大回家的必经之路?】
【不一定是必经,但大概率会经过】
【百老匯和第110街,往西走就是阿姆斯特丹大道,那边有教授的公寓】
【从数学楼到这个路口,走路大概七八分钟】
【主播在算时间】
达內尔喝了一口咖啡,已经凉了,他把纸杯捏扁,想扔进路边的垃圾桶,又看了一眼林安,没动。
“bro,你还要站多久?”
“再等一会儿。”
“等什么?”
“等一个人。”
达內尔四下看了看。
街道上空荡荡的,连流浪汉都没有,对面的星巴克已经关门了,灯灭了,门口只剩下那个通风口和一张被风吹动的报纸。
“这里没人。”
“会有的。”
林安把相机举起来,对著哥大方向又拍了几张照片,照片里是铁柵栏、草坪和远处亮著灯的数学楼,以及马路对面的黑色汽车。
他把相机放下,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
十二点四十分。
“嘎……”
在这个时候,一只站在路灯上的乌鸦用力叫了起来,声音低沉且沙哑,充满了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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