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

吴三桂的营帐里,灯火未熄。

他没有批阅军务,也没有擦拭佩刀。

就那么坐著,盯著桌上那碗酒。

酒凉透了,落了一层灰。

平西王。

多尔袞封的。

从山海关打到北京,再从北京杀到这陕西,他吴三桂確实“平西”了。

可他半点也高兴不起来。

帐外,巡逻兵卒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

是关寧旧部。

沉重,疲惫,压抑著怨气。

搁在以前,在辽东,他们的脚步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关寧铁骑的脚步能让大地颤抖。

现在,只剩麻木。

下午,图尔格又来了。

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捏著嗓子宣读摄政王的嘉奖令。

夸他“勇冠三军,国之柱石”。

然后话锋一转,命他明日带兵清剿东边五十里外的黑风寨。

那不是什么寨子。

那是一整个山谷的坞堡群,上万陕西百姓躲在里面,男女老少,全民皆兵。

多鐸的镶白旗前天去啃了一次,崩掉两颗牙,丟下三百多具尸体狼狈逃回。

现在,这块硬骨头轮到他了。

“王爷劳苦功高,当为天下表率。”

图尔格走时留下这句话,那眼神,在看一条卖力撕咬的狗。

吴三桂端起那碗凉酒,一饮而尽。

冰冷的酒液滑进胃里,沉甸甸的。

他想起多尔袞在潼关城下,让他带兵追击李自成,不必赶尽杀绝。

他当时还以为是摄政王宽仁。

后来才想明白,那是要留著李自成这条疯狗,去四川咬张献忠,去给南下的皇帝添堵。

他想起潼关那场大火。

范文程那手嫁祸的毒计。

他当时就站在多尔袞身边,看著如何轻描淡写地,將一场屠城的血债安在秦王头上。

从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在这帮人眼里算个什么东西。

一条狗。

一条用来咬人的狗。

如今,李自成跑了,陕西的百姓却被杀红了眼。

大清的“仁义之师”成了催命的阎王。

而他吴三桂,就是那个走在最前头、挥舞著屠刀的恶鬼。

他忘不了在渭南,一个白髮苍苍的老头抱著八旗兵的腿,用尽最后的力气嘶吼。

那老头骂的不是“韃子”,不是“建奴”。

他骂的是:“吴三桂!你这个不得好死的汉奸!”

汉奸。

天下第一大汉奸。

这个名头,比多尔袞封的“平西王”响亮多了。

从潼关到西安,一路上,他听得耳朵都起了茧子。

那些百姓看他的眼神,比看八旗兵还要恨。

八旗兵是外来的强盗,是仇人。

而他吴三桂,是自己人。

是那个亲手打开家门,把强盗放进来的叛徒。

叛徒,永远比敌人更可恨。

“砰!”

帐帘被猛地掀开,寒风卷了进来。

副將杨坤大步走进来,脸上压著火气。

“大帅!”

“又怎么了?”

吴三桂眼皮都没抬。

“刚收到的军报,咱们派出去的斥候队,在北边三十里舖,又折了几十个兄弟。”

杨坤的声音发颤,拳头捏得死紧。

“怎么没的?”

杨坤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被村里的老百姓,活活打死的。”

吴三桂沉默了。

又是这样。

这些天,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他的关寧铁骑,曾经纵横辽东,连建奴的精锐都敢硬碰硬。

可到了陕西,却总在阴沟里翻船。

死在战场上,马革裹尸,那是军人的宿命。

可死在田埂上,死在连刀都拿不稳的农夫手里。

憋屈。

“大帅,兄弟们心里都憋著火。”

杨坤忍不住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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