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壮壮听著歌振奋起来,又起了些许兴致,开始和陈则说起了游子和哈士奇的故事。

游子,90后,山城人,爱吃辣。

2008年考到了濼城的大学,於是孤身来到异乡求学,去年大学毕业后,开始独自租住在一个偏郊的老小区里。

哈士奇倒也不是游子主动想养的,他也没那么喜欢狗。

狗是不知道小区哪户人家走丟的,在小区里流浪了好几天,明明已经狼狈不堪了,但看到人还会兴奋地哈气。游子看它实在可怜就餵了根淀粉肠,结果这狗就直接跟著游子回家了。捡回来才知道,这狗的肝有些问题,必须长期吃药。

游子估摸大概就是这肝的毛病,所以它被丟弃了。但游子还是在小区和业主群问了几个月,也意料之中的没能找到它的原主人。

后来,游子就索性把它养了下来,但又觉得这狗明明被拋弃了,还见人就热情地哈,实在是蠢的可以。所以故意没给它取名字,就一直蠢狗蠢狗的叫。

这二哈倒也不嫌弃,每次游子一喊蠢狗,它都会摇著尾巴屁顛屁顛地跑过来。

半年前,游子和大学期间就一直谈的女友分手了,原因是女友与他的学长在一起了。而他的学长,刚好也是他公司的前辈。

再之后不久,游子又很突然地被公司辞退,理由是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需求。游子也不知道走到如今,究竟是学长在其作祟,还真的是他能力不足。但这不妨碍失恋加失业的双重打击把他瞬间击垮。

自那以后,他开始没日没夜地沉迷在游戏中,用肝和氪在游戏里寻找意气风发,偶尔他也会投两个简歷,但最后都石沉大海,这让他更为自暴自弃。

在这样日夜顛倒和颓废生活里,游子並未注意蠢狗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

他依稀也感觉它最近不怎么拆家了,开始变得安静了,胃口也有些小。但游子只当是天气太热,蠢狗缺了些闹腾的兴致。

直到两天前,半夜熟睡的游子被蠢狗舔醒,他半梦半醒间听到蠢狗朝他叫唤了两声。等他醒来时却发现,蠢狗已经在房间角落自己的窝里,永远睡著了。

睡得很安稳,只是蜷起的身体已经凉了,不再潮湿的鼻子边还放著只游子的袜子,它用爪子轻轻扒著,像是抱著什么宝贝。

“昨晚游子和我打了个电话,一个大男人哭得和个小屁孩似的,说自己连只狗都养不好,是个没用的废物。”石壮壮长嘆口气。

陈则没有说话,看向窗外,此时车子已经开进了城区,周围霓虹华彩,美不胜收,但他却没有兴致。

废物,他又何尝不是呢。

耳边,黑豹乐队的歌声正在车厢內迴荡,石壮壮也开始扯著嗓子唱起:

我在无尽人群寻找

体味世界纷扰

理想难了心似火烧

难道永久桀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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