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过来这几年,文始派那套道藏他翻了不知道多少遍,从《道德经》到《南华经》到《黄庭经》,那些东西比剧本晦涩多了,他照样过目不忘。
更別说修炼《黄帝內景修真诀》之后,神识比从前又强了几分,阅读速度比普通人快了好几倍。
一页一页翻过去,陈守一的表情却越来越不对劲。
刘子固是个书生,阿绣是个大家闺秀,花月是个修炼了几百年的狐妖。
花月下山遇到刘子固,两个人见了没几次面,花月就对刘子固一见钟情了。
“不是,”陈守一忍不住吐槽,“修炼几百年,见过的男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吧?见个穷书生就被迷住了?这狐妖的审美水平也太低了。”
接著往下翻,花月为了帮刘子固追阿绣,主动当红娘牵线搭桥,自己在那儿暗恋到肝肠寸断。
最后还心甘情愿把百年修为散尽,成全这对小情侣。
陈守一把剧本往桌上一搁,眉头拧得能夹死苍蝇。
这他妈都是什么玩意儿?
卓云,下山捉妖的年轻道士,误打误撞碰上了狐妖花月。
听著还行吧?然后呢?然后就没了。
这角色从头到尾就是个工具人,出场就是为了推进剧情,哪场戏需要捉妖就让他出来走两步,捉完了就站一边当背景板。
连句像样的台词都没几句。
一个修炼多年的道士,下山捉妖,碰上一个修炼数百年的狐妖。
这个设定明明可以写出很多东西来——正邪之间的灰色地带,修行者对妖的认知转变,道士和狐妖之间那种惺惺相惜又註定对立的复杂关係。
结果剧本里的卓云就是个会行走的捉妖机器。
陈守一越想越觉得离谱,花月,一个修炼了上百年的狐妖,见过的人比刘子固吃过的米还多。
结果就因为刘子固在她受伤的时候递了块手帕就爱得死去活来?
恋爱脑到这个程度,这几百年白活了是吧。
还有刘子固,一个穷书生,除了长得还行还有什么?
剧本里写他对阿秀一见钟情,又对花月暗生情愫,说白了就是个见一个爱一个的主儿。
就这,两个姑娘为他爭风吃醋,最后花月还为他牺牲了自己。
这剧本拍出来是给观眾添堵的吧。
陈守一合上剧本,揉了揉太阳穴,心情复杂地看了一眼片场那边的方向。
他答应演卓云,说白了就是三个原因。
第一,陈遥演花月,对手戏多。
第二,他记得《青丘狐》播出后热度还不错,虽然后面几部续作口碑一般但这一部確实有討论度。
第三,卓云这个角色跟他本身的人设契合,道士演道士,本色出演。
三个原因加一块,陈守一觉得接了也无妨。反正戏份不多,正好拿来练手。
结果现在看完剧本,他只感觉脑子里嗡嗡的。
他么的,为了泡妞,给道爷乾的这都是啥啊?
不过陈守一也不急,梁音已经带著剧本去魔都了,以房贏做爆款剧的眼光,不可能看不出这些问题。
明天去魔都见面了再商量,反正他肯定不会照著这份剧本原封不动地拍。
尤其是跟花月的对手戏,哪怕其他线不动,卓云和花月这条线也得改。
陈守一又看了一眼片场的方向,那边正在拍一场散景,陈遥穿著一身淡青色戏服站在灯光下,侧脸清秀,神情专注。
陈守一摇了摇头,收回目光。
遥妹啊遥妹,要不是你,道爷才不演这玩意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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