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爱他,就送他去纽约,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也送他去纽约,那里是地狱。

这句话出自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因为这句话,林远被他爸送来了美国。

飞机落地的那一刻,一个半透明的面板毫无徵兆地浮现在他视野正中央。

【生活辅助系统已激活。】

【锻造(熟练)|烹飪(入门)】

於是林远就这么在异国他乡过了两年还算不错的留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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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远把最后一块红烧肉码进保温盒,扣紧盖子。

灶台擦过了,案板也收拾乾净。空气里残留著酱油和糖色焦化后的甜香,顺著走廊飘了出去。

手机震了一下。

是马特·韦恩——林远的室友,康乃狄克州来的富家子弟,两人同住了快一年半。他发来一张照片,从走廊尽头对准厨房拍的,附了一行大写字母:i can smell it from my room.

林远低头打字:那你过来。

三秒后,走廊里传来拖鞋拍打地面的声响,由远及近。

马特·韦恩出现在厨房门口。一头黑髮乱得像鸟窝,穿著一件价格不菲但已经揉成抹布的白t恤,下半身是条花色短裤。眼眶下掛著两团明显的青黑,显然昨晚又不知道熬到了几点。

“bro.”他抽了抽鼻子,“又是那个——”

“红烧肉。”

“对。”马特揉著眼睛走进来,拉开冰箱翻出一瓶冷萃咖啡,“我昨晚打排位,打到一半突然闻到这股味道。你知道后果是什么吗?”

“输了。”

“输了,而且饿了。”他拧开瓶盖灌了一口,“饿得我直接点了外卖。结果外卖到了我又不饿了。那个汉堡就放在桌上看著我,我也看著它。我们俩都很悲伤。”

林远把保温盒的盖子又检查了一遍,头也没抬:“昨晚睡了多久。”

“俩小时。”马特打了个哈欠,目光往冰箱深处扫去,“你上次做的那个滷牛肉,还有吗?”

“没了。”

马特的脸瞬间垮了下来。

“但你可以去买肉。”林远拉上背包拉链,“和牛,西冷,牛尾骨也带一点,我明天燉汤。葱和姜別忘了。”

马特已经掏出手机在记了,神情专注得像在记课堂笔记——虽然林远怀疑他这学期究竟去过几次课。

“你上次也记了。”林远说,“然后姜还是没买。”

“这次肯定买。”

“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这次是真的。”马特举起右手,“我发誓。买不齐我是狗。”

林远看了他一眼,没接话。

马特·韦恩,家里做私募还是什么,林远没弄太清楚。只知道他每个月的零花钱大概够普通留学生活大半年。这人花钱的方式也很符合出身——衣服隨处乱扔,电子產品永远紧跟最新款,冰箱里塞满高级食材但从不自己动手。

两个人做室友快一年半了,关係处得不错。马特虽然生活糜烂、作息混乱、花钱如流水,但有一个极其朴素的优点——林远做饭的时候他从不进厨房指手画脚,只安静坐在客厅里等,偶尔探头问一句“还要多久”。

“你今天又带给教授?”马特盯著他的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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