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药铺的店长是位名叫阿黛丽的提夫林。
这是罗根第一次见到提夫林,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嗯,很润。
暗红色的皮肤,额头两侧长著精致的弯角,大腿丰腴肉感,屁股后那根细长的尾巴在半空中晃来晃去。
“哟,这不是帕帕吗?又和巴伦去哪野了?”
一旁的巴伦压低声音,凑到罗根耳边八卦道:“別看阿黛丽老板娘现在开店,她以前可是个厉害的冒险者,好像还是个会放火球的法师!”
似乎听到了巴伦的嘀咕,阿黛丽狭长的眼睛转了过来,目光不出所料先落在了罗根那头显眼的金髮上,然后定格在他的脸上。
她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当著眾人的面,朝罗根拋了个媚眼。
罗根眼角一抽,在索林那意味深长的憋笑声中移开了视线。
这颗大哥布林的脑袋保存完好,最终被阿黛丽以2金幣的高价收购,用来炼製某种药剂。
至此,所有战利品变现完毕。
团队的公共收益来到了8金幣5银幣50铜幣!
“五个人平分。每人1金幣7银幣10铜幣!”
当索林把这笔钱发到罗根手里时,钱袋久违地膨胀起来了。
算上之前的討伐赏金,他这趟的总收益达到了3金幣5银幣76铜幣。
赚大发了。
罗根掏了掏沉甸甸的钱袋,两枚金幣从指缝中流过。
一个人杀史莱姆,一天才赚几个银幣?这才过了一天,罗根的收入就翻了十倍不止。
还得是组队杀哥布林。
如果是罗根自己一个人,別说是討伐大哥布林,光那十几只普通哥布林就能把他撕成碎片。但有其他队员存在,致命的危险就变成可控的风险。
效率高,收益高,容错率也高。
看来和索林他们应该可以长期的合作下去。
“任务结束了,大家兜里也都有钱了。”
索林豪迈地一挥手,“走!去沉眠巨龙酒馆!今天我请第一轮!”
眾人兴奋地欢呼著,一直不说话的艾莎却停下了脚步。
“我不去了。”
她依然是那副冷冰冰的语气。甚至没有一句多余的解释,只是朝眾人躬了躬身子。
然后转身便融入了熙熙攘攘的街道中。
“由她去吧,游荡者都这臭脾气。”
索琳也不在意,带著剩下的三人直奔酒馆。
酒馆里依然是那副乌烟瘴气的热闹景象,凡特老板仍坐在柜檯上看著帐本,只在索林进来时勉强抬了抬头。
索林熟练地找了个桌子,大声点了几大杯够劲的麦酒,以及一大盘烤肉。
“乾杯!”
四个木杯重重撞在一起,酒水四溅。
几杯酒下队,话题自然而然地从昨天的战斗转到了未来的打算上。
听著帕帕和巴伦兴奋地规划著名要换什么装备,罗根的思绪却渐渐远去。
他想起了生死未卜的父亲,丰收的喜悦淡了下来。
虽然觉醒了前世的记忆,但罗根知道,这十六年的亲情,逃亡路上的风雪都是真实的,他做不到,也不想和过去一刀两断。
必须变强,活下来,然后,杀回去。
那当务之急,就是要成为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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