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根,你小子要是有机会,一定要去一趟狼嚎城!”索林用酒杯敲著桌子,“去看看白浪行省真正的权力中心。”
“也去看看阿兰多大陆上,唯一一个直接矗立在人类城市正中心的迷宫——【塔尔西斯巨像】!”
城市中心的【迷宫】?
他原以为【迷宫】都应该深藏在远离人群的地方。
有意思,他抿了一口酒,想继续听下去。
“索林,你倒是去过不少地方。”罗根递过话头。
“嘿,老子年轻时,也是个四处漂泊的混蛋。”
索林得意地哼了一声。
“那是一座高达数百米的巨狼雕像,由某种未知的巨石构筑而成。有人说,那根本不是雕像,而是【狼神·塔尔西斯】被石化的真身。所以后人就以【塔尔西斯巨像】来命名那座迷宫。”
“无数不要命的职业者从巨狼的底部进入迷宫寻宝,有的一夜暴富,有的一命呜呼。”
“所以,狼嚎城之所以叫狼嚎城,除了因为它是赤狼公爵建立的权力中心外,这座迷宫才是它真正的基石。甚至可以说,整座城市,都趴在狼神的尸体上吸血!”
数百米高的巨狼。
充满宝藏与死亡的迷宫。
罗根隨著歌声的节奏,手指无意识地敲著桌子。一座遮天蔽日的巨像,隨著索林的描述出现在了罗根的脑海里。
莉莉,帕帕,巴伦,甚至是艾莎都听得微微张开了嘴,眼中满是神往。
其实,当帕帕和巴伦还是个连剑都拿不稳的孩子时,每当索林出远门归来,总会给他们讲些光怪陆离的见闻。
或许正是这些沾著血与酒的传奇故事,才在他们心中种下了当冒险者的种子。
看著几个年轻人嚮往的眼神,索林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妈的,都怪老子这张破嘴。就不该把这吃人的世界描述得那么有意思。”
老矮人嘟囔著灌了一大口酒。
之前点的菜终於上齐了。
罗根咬了一口肋排,焦脆的外皮在唇齿间发出诱人的声响,油脂在口腔中爆开。
嗯,肉质鲜嫩多汁,没有一点腥臊味。
好吃。
罗根一边大口撕咬著肋排,一边看著周围的伙伴。
索林正將最后一滴刺莓酒倒进嘴里;帕帕和巴伦为了盘子里最后一块烤土豆打闹;莉莉乖巧地喝著鱼汤,而艾莎则自然地用手帕擦去她嘴角的汤汁。
罗根突然想到自己拼命变强的理由。
为了復仇?为了生存?
或许现在又多了个理由。
伙伴吗......
前世的孤儿,今生那个死活不知的父亲。罗根早已经习惯了孤独。
但现在,他意识到,在这个世界里,眼前这些鲜活的生命,已经不知不觉成为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
他们就是罗根在这个世界立足的锚点,告诉他,他罗根还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台只会杀戮的机器。
桌下,艾莎鼓起勇气轻轻握住罗根的手掌。
厚重的歌声中,她下定了决心。
罗根没有放手。
就在这时,酒馆內的气氛被推向了最高潮。
吟游诗人的声音猛地拔高,撕裂了沙哑的偽装。
带著几乎要刺破屋顶的狂热,歌声瞬间穿透了酒馆里所有的喧囂:
【看啊!那把巨剑染红了黑色的浪潮!】
【听啊!那声狼嚎震碎了敌人的勇气!】
【从低贱的泥潭到公爵的冠冕!】
【唯一的路,是鲜血铺就的狂傲!】
錚——!
琴弦发出高亢的嘶鸣。
罗根仰起头,將杯中的美酒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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