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珍珠聘礼!屠夫来袭!
“不知道啊,让说书先生娶吧,得先生才行。”
“好呀,我给你生。”
这就是李逍喜欢云舒的缘故。
她身上的淳朴、率直、直爽……很吸引李逍。
这是上一世,他在那些都市丽人身上看不到的。
两人依偎到深夜,才恋恋不捨分別,各自回屋。
平云舒刚回到屋子中,老爹平川就凑了过来,嚇她一跳。
“爹,你干嘛,嚇我一跳!”
平云舒拍了拍胸口,撇了老爹一眼。
“云舒,你怎么回屋了?”
“不回屋,我回哪?”
“去李逍屋子啊!”
平云舒俏脸羞得通红:“爹,您说什么呢...”
平川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摸样,说道:“爹刚才都听到了,你们两人都说到生孩子了,咋就不趁热打铁,去屋子里把事儿办了。”
平云舒蹬了蹬脚,“爹,还没拜堂成亲呢...”
平川语重心长:“云儿啊,別怪爹没提醒你,这李逍可非池中之物,你没发现吗,他的行为举止,跟我们村子里的人不一样,很像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又有气运在身,你救了他一定是你娘冥冥之中保佑你,你可得抓紧机会,生米煮成熟饭...”
平云舒羞得不行,“知道了爹!”
说完,就跟兔子一样,转身跑回房。
“这孩子,还等成婚呢,隔壁王寡妇天天盯著李逍看...”
平川吐槽一句,也转身回房间睡觉去了。
........
翌日,太平村如往常一样。
晨雾还未散尽,炊烟便已从各家各户的屋顶升起。
村民们在村口的水井边打水,几个老人坐在老槐树下抽著旱菸,聊著昨日黑风寨被击退的事,语气中带著劫后余生的庆幸。
“多亏了李逍那小子,不然云舒就……”
“可不是嘛,谁能想到那小子在山里待了六天,回来就变得那么厉害?”
“听说他一招就扭断了那个三当家的脖子,嘖嘖……”
正说著,村口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咚咚咚——”
马蹄声密集如鼓点,不是一匹马,而是一队人马!
村民们抬起头,脸色瞬间变了。
只见尘土飞扬中,数十匹快马疾驰而来。
为首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光头大汉,骑著高头大马,手中提著一柄开山斧,斧刃在晨光下闪著寒光。
他身后跟著四十多个黑衣山贼,个个手持兵刃,气势汹汹。
一名村民还没来得及躲闪,光头大汉的马已经衝到了跟前。
“滚开!”
光头大汉一甩马鞭,那村民慌忙侧身,却还是被马鞭抽中了脸颊,皮开肉绽。
他惨叫著跌倒在一旁,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后面的马已经呼啸而过,马蹄直接將人踩过去。
“啊——!”
村民被马蹄踩过,吐出一摊子鲜血,竟是被活活踩死。
这帮黑风寨的人,根本没把这里的村民当做人命!
“吁!!!”
光头大汉勒住韁绳,高头大马在村子中央停下。
他翻身下马,开山斧往地上一顿。
“轰”的一声。
斧柄没入地面三寸,石板裂开数道缝隙。
“太平村的,都给老子滚出来!”
光头声如洪钟,整个村子都听得清清楚楚。
村民们看到村口黑压压一片山贼,脸色惨白。
“那是....黑风寨二当家,『屠夫』石刚!”
有人认出了光头大汉的身份,声音都在发抖。
石刚的凶名,方圆百里无人不知。
这人心狠手辣,据说每次下山抢劫都要杀人,最喜欢用他手中的重达一百八十斤的开山斧,將人劈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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