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脸上的表情有些纠结,犹豫半天还是开口看向林野。

“巫,狼会伤人还会引狼群,以前我们看到狼崽都是直接弄死的。“

“巫,您说兔子可以养大吃肉还有皮子;野鸡可以下蛋还能製作箭,但是狼这种吃肉的畜生,我確实想不到为什么要留著。”

他的声音不小,周围的人立刻安静下来。

原本还在摸野猪獠牙的孩子被母亲猛地拉回身后。

鼠部落的几个人脸色微微一遍,他们以前就是被狼部落袭击,对狼这个字有著本能的恐惧和厌恶。

林野摇摇头,声音平静。

“我知道狼危险,但这不是成年狼,而是一头狼崽,如果我们將它从小养的,让它明白我们的命令,你们想想如果狼也能养熟,它能做什么?“

他环视眾人,扫过那些困惑或恐惧的脸。

“它能帮我们找猎物,有时候猎物躲在林子里找不到,但狼的鼻子能闻到;

晚上还可以帮我们守夜,有野兽或者敌人靠近,它会发出叫声预警,比人的耳朵更灵。“

林野把狼崽轻轻放回皮囊,声音变得郑重。

“如果能成功驯化,这不是狼,而是我们火部落未来的猎犬,能帮助部落变得更加强大,当然这只是尝试,如果养不熟,长大了还咬人——“

“到时候,第一个杀它的就是我。“

鼠部落的人互相看了看,內心那股不安和恐惧终於缓缓消退。

他们信任林野,是对方消灭狼部落把他们救出来,给予他们给美味的食物和安全的住所,如果巫说能驯化,那就试试。

巫已经创造了太多奇蹟,多一只被驯化的狼,似乎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隨后狼崽被带进了洞穴深处,靠近火堆的一个角落。

它確实很虚弱。

林野把它放在一块乾燥的兽皮上,小东西连爬都爬不稳,只是本能地往热源方向蠕动,鼻子不停地抽动,发出急促飢饿的嚶嚶声。

“这么小的狼,吃不了肉,但是我们也没有奶。“林野皱眉。

隨即让人取来一小碗地豆糊。

地豆被捣成细腻的泥,掺了剁碎的肉末和半勺油脂,煮成稀薄近乎流质的糊糊。

林野把碗放在狼崽面前,转头又对围观的灰皮和风羽解释。

“以后也不用顿顿餵肉,虽然狼是吃肉的,但如果从小只餵肉,长大只会想著血腥味养不熟。

必须让它习惯吃地豆、吃杂粮、吃人吃的东西。

能適应部落食物的才能活下去,適应不了,说明不適合火部落。“

此时,狼崽闻到食物的香气,跌跌撞撞地爬过来,小脑袋埋进碗里。

它起初只是试探性地舔了舔,然后像发现某种奇蹟,开始疯狂地吞咽。

地豆糊沾满了它的口鼻,它一边吃一边发出满足的呜咽,瘦小的肚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了起来。

吃完后,它摇摇晃晃地爬回兽皮上,蜷缩成一团,尾巴盖住鼻子,几乎瞬间就沉入了睡眠。

火堆的光芒照在它灰褐色的绒毛上,映出一种温暖近乎金色的光泽。

林野蹲在旁看著,嘴角不自觉地浮起一个微笑。

这场景太熟悉了,就像他前世在老家养的那只小土狗,刚抱回来时也是这么一团毛茸茸的球,也是这么跌跌撞撞地爬向食盆,吃饱以后就蜷缩著睡觉。

“就叫你……来福吧,“他低声说,手指轻轻碰了碰狼崽柔软的耳朵,“希望你活得下来。“

洞穴外,分割野猪的工作正在热火朝天地进行。

而洞穴深处,这个刚刚被命名为来福的小生命,在火堆旁发出细微的鼾声,对周围人类世界的一切喧囂浑然不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他类型小说相关阅读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