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轮从伦敦返航的第三天,穆晚秋已经习惯了甲板上的风。

那风从大西洋深处吹来,咸涩,潮湿,裹著一股说不清的腥味。她靠在栏杆上,双手搭在冰凉的铁管上,目光落在远处的海平线上。海天一色,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偶尔有海鸥从船舷旁掠过,翅膀几乎贴著海面,叫两声就飞远了。沈逸川站在她身边,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搭在她手背上。

“快到印度洋了。”她轻声说。

沈逸川“嗯”了一声。他知道她不是在跟他说话,是在跟自己確认什么。快到印度洋,意味著快到苏伊士运河,快到红海,快到亚丁湾,快到印度洋,快到马六甲海峡,快到香港。倒著数,每一站都离家近一步,也离分离近一步。

船长亲自送来了电报。那个满头白髮的英国人站在舱门口,手里拿著一份折好的电报,表情比平时郑重。他把电报递给穆晚秋,说了句“穆女士,香港方面来的”,微微欠身,转身走了。皮靴踩在铁板走廊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一下一下的,像是有人在很远的地方敲鼓。

穆晚秋接过电报,展开。纸是白色的,薄薄的,打字机打的字跡工整。她读了一遍,手指开始发抖。沈逸川站在她身后,看到了那几行字——“香港政府通知:穆晚秋女士可在香港停留四十八小时处理个人事务,之后须按意愿从中英分界处进入內地。逾期未离境者,將被强制遣送。”

四十八小时。两天两夜。

她把电报折好,攥在手心里,攥得很紧,纸的边缘嵌进了掌心的肉里。沈逸川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他伸出手,想握住她的手,她躲开了,转身走向船舱。步子不快不慢,但鞋底踩在铁板上,声音比平时重。

船舱不大,一张床,一张桌,一把椅子,窗户圆形,能看到外面的海。穆晚秋在桌前坐下,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封面的笔记本。那是她上船前在香港买的,原本想用来记一些杂事,现在派上了用场。她拧开钢笔帽,笔尖悬在纸面上方,悬了好几秒,然后落下。

第一行字:第一,確认婚礼。

她的字很好看,横平竖直,骨力洞达。但这一行字写得比平时慢,每一笔都像是在跟纸较劲。沈逸川站在她身后,看到那行字,没有出声。

第二行字:第二,处理房產。

她的手指在笔桿上收紧了一些。

第三行字:第三,见孩子。

写到“孩子”两个字时,她的笔顿了一下。墨水滴了一滴,在纸面上洇开一个小黑点。她没有擦,继续写。

第四行字:第四,把钱留给孩子们。

她把“们”字的最后一捺拖得很长,像是想在这行字上多停留一会儿。写完了,她看著这行字,看了几秒,然后继续往下写。第五行还没落笔,眼泪就滴在了纸面上。一滴,两滴,洇开了,墨跡模糊了。

沈逸川伸出手,握住了她的笔。他的手指覆在她的手指上,她没有鬆开。两个人就这么僵持了几秒,像两棵缠在一起的树,谁也不让谁。

“別写了。到了香港,我陪你一起做。”他的声音很低。

穆晚秋没有看他。她吸了吸鼻子,用手背擦掉脸上的泪,把笔从他手里抽了出来。“你陪不了。”她的声音有些发涩,但很稳,“有些事,只能我自己做。”

她继续写。第五行字:第五,把他的婚礼钱还给何爷。

她把“他的”两个字写得很小,像是在迴避什么。然后她翻到下一页,在空白处写下了第六行——也是最后一行。

第六,跟他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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