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它们的存在,理解它们流动的规律,然后用意志与它们共鸣,最后靠精神力把它们引导成自己想要的形態。

疯后伊莎贝拉·卡德摩斯是天生的元素亲和体,她从不需要学习怎么感知元素。

元素会主动靠近她、回应她、服从她。

不需要念咒语,不需要画法阵,只需要引导。

这是天生元素亲和体的特权,可以直接跳过所有繁琐的仪式环节,只要有足够强大的精神力就行。

除了普通的自然元素,最后疯后甚至可以调动这个世界的疯狂使用混沌魔法......

【好一个概念神......】

林悦不是伊莎贝拉,她花了整整三天才勉强捕捉到第一个火元素的存在。

它们靠近她的时候会变得无比兴奋。

林悦尝试著引导它们在手心凝聚,想让它们旋转起来。

红色光点开始在她掌心匯聚,微弱的火星旋转著凝聚成一个小小的火苗。

【老娘就是魔法天才!】

一个分心,火苗就消散在了掌心。

林悦无奈地嘆了口气。

【看起来有点难度......】

她刚准备尝试第二次,两眼一黑便晕了过去。

这是精神力已经不够的反应......

.....

......

暴风堡的大军已经走了好几天。

官道上的尘土飞扬,千人的队伍拉成了一条长蛇,在原野上缓缓向南延伸。

爱德华·格雷乔伊骑马走在队伍中段,周围簇拥著亲卫队和为数不多的骑兵。

他的体格和索恩很像,都是那种魁梧的男人。

肩膀像门板一样宽,胸口的板甲上满是兽人刀剑留下的旧痕,手臂上繫著一块黑布。

索恩的尸体被两名士兵带回来的时候,暴风堡的所有人都自发繫上了黑布。

没有人下令,没有人组织。

那天的暴风堡没有听到一声哭声,所有人都在埋头做自己该做的事。

铁匠继续打铁,马夫继续餵马,斥候照常出城巡逻提防兽人的进攻。

只是大家的手臂上都多了一块黑布。

爱德华知道义父在北境那些人的眼里是什么样的。

说他粗鲁,暴躁,不懂人情世故。

说他是一条被家里赶出来流落到北境的野狗。

所以在北境那些油头粉面的宴会与镶金嵌银的桌边,从来不会有索恩·格雷乔伊的位置。

爱德华替索恩感觉特別不值。

那个蠢货,到死都在遵守什么狗屁的骑士誓言,觉得自己愧对莫德雷德家族,还以为自己真的是一只让主人失望的野狗......

他索恩·格雷乔伊,明明还是暴风堡的领主啊!

......

“大人!”

爱德华的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名骑兵从队伍后方飞驰而来,他的胸甲上有一道还在往外渗血的刀痕。

“兰伯特。”爱德华皱起眉头,“你怎么受伤了?”

“那群混蛋!”兰伯特满脸愤怒,“他们说想做个实验,就把輜重队的一匹驮马给活生生砍了!”

“老布希上去拦,还把他的耳朵削下来半只!”

“輜重队的护卫与他们对峙了起来,他们就开始肆无忌惮地杀人,我刚刚为救一个兄弟不小心挨了一下。”

“大人!先宰了这群混蛋吧,他们......”

爱德华嘆了口气摆了摆手,开口说道:“传令下去,决不允许与他们再生任何衝突,儘量满足他们的一切要求。”

“可是......”

“我知道!”爱德华打断了他,“但我们需要他们的力量。”

“那个叫雷纳德的皇子据说可以一剑斩杀哥布林领主,能做到这一点,確实有几分本事。”

“但他是个皇子,从小在王都长大,身边有最好的剑术老师,有这样的战绩也不稀奇。”

他看向了远方。

“但我担心的是他的妻子。”

“那个王八蛋的女儿?”兰伯特皱眉。

“没错,伊莎贝拉·卡德摩斯......”爱德华的声音沉了下去,“接风宴上发生的事情你们也都听说了。”

他顿了顿。

“那是魔法,兽人的大祭司动一动手指就能杀掉我们十几个兄弟......”

周围没有人说话。

“所以......”爱德华收紧了韁绳,“让大家再忍一忍。”

爱德华重新看向兰伯特。

“等这场仗打完,我会把这些自称第四天灾的傢伙......”

“一个个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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