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方恆就也没什么好客气的了。

他先是从瘦混混手中抢走了匕首,然后直接命中那个壮汉的喉咙,把他先杀死。

以免壮汉发起疯来,自己被其乱打一通伤到。

毕竟,这是一个壮汉。

要是方恆没有隱身术,肯定不会是他的对手。

至於瘦小混混,就无所谓了。

就算没有隱身,他都未必会输!

地上。

两名混混已经彻底失去了生息。

方恆也不客气,直接在他们的身上摸索了起来。

“两个穷鬼,浑身上下加起来才二两银子。”

他將碎银放进从两人身上顺来的荷包里。

虽然二两银子不多。

但暂时解决温饱是没问题了。

“还可以换一身新衣服,我身上这现代装实在太惹人眼了。”

他立刻到街上,很快找到了一家裁缝铺。

铺里有大量现成的衣服出售。

方恆先是洗了个澡,然后挑了件白色汉装长袍。

穿在身上之后,很有他之前看武侠电视剧里面,那些侠客的感觉。

“就差一把趁手的长剑了呀。”

他笑了笑,对自己的新行头很满意。

不过现在饿得发慌,得先找个地方吃饭才行。

方恆走到街上,四处扫了一眼。

就在裁缝铺的对面,有一家客栈。

他立马朝店內走去。

刚一进门。

店里眾人的目光便全部朝他投来。

“嘶!好俊俏的公子。”

“这又是哪家大派的人出来游歷了吗?”

方恆对这种眼光已经完全习惯了,没有丝毫怯意。

他找了个位置坐下,店小二立刻凑上来接待。

“给我来几道你们店里的拿手菜!有牛肉的话,先上两斤熟牛肉给我尝尝鲜!”

他大气道。

“您稍等,公子爷!”店小二连忙应下。

方恆的这副扮相很出彩。

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翩翩贵公子。

店小二当然不敢得罪。

【各位女侠们,我已经赚到钱了,刚刚有两个毛贼,想要把我给劫了,但在我隱身术的完美发挥之下。】

【两个毛贼已经去见阎罗王了。】

【我算是知道为什么你们这些武林人士总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还从来不缺钱了。】

【这没钱就劫,实在是太轻鬆了。】

【不过我可不是有意杀人的,是他们先想要我的命。】

【唉,我是迫於无奈反击啊。】

【作为生长在新时代的优秀青年,我这辈子连只鸡都没杀过呢,就先对人动手了。】

【但神奇的是,我杀了他们却也没有什么惭愧的感觉。】

【毕竟他们是劫匪,而且还是那种心狠手辣的劫匪,这样的人,我要是放了他们,那他们就算不劫我,还会去劫其他人,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栽在他们手上呢。】

【由我干掉他俩,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这样来看,我是不是也算江湖侠客了?应该是正道吧?】

华山。

帷幕之內。

寧中则看著手中的日记本,微微点头。

这种劫掠他人,无恶不作的土匪,要是她遇到了,那肯定也是要杀了的!

不仅仅是她。

她们华山派作为武林中的大派,同时也是正道门派之一。

任何一个华山派的弟子,遇到了这种事情,肯定都不会留情。

因此,对於方恆干掉两名小劫匪的行为,寧中则觉得完全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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