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黑市最深处。

这里原本是早年间挖的防空洞,被几道厚重的铁门隔开,里面別有洞天。

防空洞深处的一间宽敞石室里,铺著厚厚的地毯,摆著一整套红木家具。

一个中年男人坐在太师椅上。

男人的面容极其英俊,带著几分儒雅的书卷气。

他手里盘著两枚包浆发红的文玩核桃,咔噠咔噠响个不停。

这人正是几个月前在大青山苞米地里落荒而逃的上古凶兽——穷奇。

穷奇现在叫齐爷。

大青山那一战,饕餮当场被九尾狐一巴掌拍成灰。

穷奇亲眼看到天道降下金光,补全了涂山瑶的妖丹。

那一刻他就顿悟了。

末法时代,灵气枯竭,凶兽要是再敢隨便吃人造杀孽,老天爷分分钟教你做妖。

他不想死。

他不仅不想死,他还想活得很滋润。

为了活下去,穷奇连夜逃到了京城。

这里人多眼杂,气息最乱。

他利用自己强横的身手,在黑市里收拢了一批三教九流的亡命徒,当起了黑市最大的古董头子。

凡人盗墓贼去挖坟,挖出来的明器全得送到他这里过目。

遇到带有微弱灵气的陪葬品,他就偷偷吸掉灵气疗伤。

遇到没灵气的普通古董,他就让手下高价倒卖出去换钱。

不造杀孽,不沾因果,遵纪守法搞黑市垄断。

穷奇觉得自己真是上古凶兽里最会与时俱进的一个。

“齐爷。”

一个尖嘴猴腮的乾瘦男人端著一个木托盘,弓著腰从铁门外走进来。

这是穷奇收的头號马仔,外號耗子。

托盘上垫著红布,上面摆著三个沾满黄泥的青铜酒樽。

“齐爷,这是西郊那帮土夫子昨晚刚掏出来的货。您掌掌眼?”耗子把托盘举过头顶,神態恭敬到了极点。

穷奇停止盘核桃。

他伸出手指,在那个年代最久远的青铜酒樽上轻轻点了一下。

一丝稀薄、混杂著泥土味的灵气顺著他的指尖钻进经脉。

穷奇强忍著骂娘的衝动。

这点灵气,塞牙缝都不够。

几千年前他隨便吃一株路边的野草,都比这玩意大补。

但在如今这个时代,他只能靠著这些死人堆里抠出来的东西续命。

“一般货色。”穷奇收回手,拿起旁边的白毛巾擦了擦手指。

“让底下人清理乾净,找个南方来的主顾,两百块钱出了。”

耗子连连点头,端著盘子正准备退下,突然又停住脚步。

“齐爷,今天外头出了点事。”耗子压低声音匯报。

“光头那伙卖陈化粮的,今天在巷子里栽了。”

穷奇漫不经心地端起茶碗:“栽就栽了。他们成天干些强买强卖的勾当,迟早惹来公安。別影响咱们的买卖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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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战大队驻地,凌晨五点半。

哨声刺耳,新兵连的战士们从床铺上弹起来,手忙脚乱地穿衣叠被。

龙錚躺在靠窗那张铺位上,闭著眼。

“龙錚!起床!三分钟集合!”班长周大鹏扯著嗓子喊了第二遍。

龙錚掀开被子坐起来,花了十五秒穿好衣服。

周大鹏张了张嘴,把后半句催促咽了回去。

这人什么都好,体能好,反应快。

就是眼睛长在头顶上。

集合哨吹响,三十多个新兵齐刷刷站在操场上。

教官站在前头,板著脸扫了一圈。

“今天加训科目——十公里武装越野,负重三十公斤。最后三名,早饭减半。”

队伍里一阵抽气声。

三十公斤的负重跑十公里,腿不是自己的。

发令枪一响,队伍衝出营门。

前两公里,龙錚跑在中间,不紧不慢。

他把速度控制在“正常的厉害”范围內。

第四公里,前面的人开始掉速。

有人大口喘气,有人脚步发飘。

龙錚稳稳地从队伍中段超到前列。

到第七公里,只剩两个人还在他前头。一个是林峰,一个是杨磊。

第九公里,林峰体力见底,脚下绊了一下,速度骤降。

龙錚从他旁边经过,看都没看他一眼。

最后一公里,龙錚第一个衝过终点线。

计时员按下秒表,愣了一下。

“三十八分十七秒。”

大队纪录是四十一分整,还是陆队长一年前创下的。

这个新兵,直接把纪录缩短了將近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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