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神探归位

“接下来的审讯,我也没看过,只有负责审讯的向杰同志和乔家丽同志知道。毕竟在座的各位大部分都去肖冰家出现场了。”

梁卫示意切换下一段录像。

很快,电视里就重新出现了画面。

镜头里的陆小霜眼睛红红的,但是情绪已经稳定了许多。

乔家丽问:“陆小霜,可以继续吗?如果身体有不适,可以随时跟我们说。”

陆小霜吸了吸鼻子说:“没关系,我可以继续。”

“好,那我们继续,前面你说到自己晕过去了对吧?”

陆小霜点点头。

“你在被对方挟持迷晕的过程中,记得自己有做过什么吗?比如抓伤对方的手臂和身体,或者自己身上有什么东西掉了之类的?”

陆小霜想了想摇摇头说:“没有,那人穿着长袖,而且我也不留长指甲。”

突然她想到了什么,赶紧补充道:“苹果,苹果掉了。我当时手里拿着装了四个苹果的红色塑料袋。”

“好,我们会去查证的。你对自己离开二钢宿舍的时间还有印象吗?”

“我没手表,不确定具体时间,不过我可以算一下。”陆小霜伸出手指说:“我离开学校大概是十二点四十左右,走到公交车站并等车,应该将近二十分钟,十四站车程大约在四十五分钟左右;然后我在周警官家并没有停留很久,从下车到向摆摊的阿姨问路,中间应该最多也就十分钟吧。所以被迷晕应该是在两点左右,因为当时路上行人很少,正是最热的时候,我记得那个阿姨推了辆三轮车上,站在树荫底下。”

陆小霜逻辑清晰的时间分析,让周奕激动得握紧了拳头。

小霜,好样的!

因为她交代的从见到肖冰开始到失踪的所有内容和细节,都有行为痕迹坐标,都是可查证的,包括那几个掉落的苹果。

她没有情绪失控脑子一片空白,而是冷静的回忆了自己每一步的行为和时间,确定了被迷晕的时间是在下午两点左右。

而南沙河有目击者发现第一袋尸块的时间,是八点零三分。

中间的时间堪堪六个小时,参照宋义明提供的实验数据,她就完全不具备作案条件和时长,更不用说抛尸所需要消耗的时间了。

之前只是猜测她不具备作案时间,现在只要把她口供里的信息一一证明,那她的不在场证明就成立了。

锁定犯罪嫌疑人的关键条件有三个。

一、犯罪动机。

二、无法提供有效不在场证明。

三、明确的人证或物证。

犯罪动机是主观分析,除非本人承认,否则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剩下的不在场证明和物证,只要有一项被确认排除,那陆小霜的犯罪嫌疑也就不成立了。

因为孤证在司法层面是无法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

“你是什么时候恢复意识的?”乔家丽问。

陆小霜摇了摇头说:“我……我不太确定……我只知道我醒过来的时候,应该在车的后备箱里。”

“你确定?”

“嗯,因为周围非常狭窄,我根本没法动弹,有汽车在行驶的感觉和声音,而且路面还很颠簸。”

“你能看到什么吗?有被绑起来吗?”

“我眼睛被蒙上了,嘴里也被塞了东西,喊不出来也看不见。”陆小霜的身体再度微微颤抖,“而且被绑起来了,我的手脚都有被束缚的感觉,双手被绑到了背后,尤其是两只手的大拇指,被什么东西给绑在了一起。”

这几句话里包含了几个重要的信息。

第一,凶手有车!这辆车必然是抛尸和挟持陆小霜的关键工具。

但肖冰说他没有车,连驾照都没考过,除非他说谎,否则光凭这点就契合不上了。

如果最后证实肖冰没车且根本不会开车的话,那侦查方向就变得扑朔迷离了,可能得考虑团伙作案的可能。

第二,道路颠簸。

这个信息需要和乔家丽问的恢复意识时间结合来看。

乙醚麻醉人的时间实际上不会很久,并不能持续数小时之久。

因为在人体内代谢很快,所以短则数分钟,长则二三十分钟。

道路颠簸说明路面情况比较差,很可能是开往郊县了,因为市内道路出现长时间颠簸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蒙眼捂口和捆绑。

尤其是双手反绑之后,还要把两根大拇指绑一起这种行为,未免也太过谨慎了。

这让周奕想起了陆小霜被救出来后,在县医院里时,吴永成让人做了个伤情鉴定。

当时在陆小霜左右手的拇指上,发现了一些轻微的挫伤痕迹,但不是很深,无法确定是如何形成的。

现在看来应该就是捆绑大拇指的方式产生的,因为手腕被捆绑了,所以拇指的动作幅度就更小了。

这种多半是尼龙塑料制的收束带。

可凶手为什么要搞这么复杂?

挟持陆小霜的目的难道就是为了嫁祸给她吗?

周奕最大的疑问就是,凶手难道就没想过嫁祸给陆小霜这件事其实破绽百出吗?

宏大案的凶手,作为上一世震惊全国的著名悬案的凶手,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吗?

周奕想不通。

陆小霜继续说:“从我醒来,到车停下,大概又过了十五分钟左右,因为我在心里数数了。”

“所以这段时间里你的意识是清醒的?”

“嗯。停车之后,我感觉到有人打开了后备箱,因为一下子就有新鲜空气涌进来了。我当时很害怕,我不知道对方到底要对我做什么,我就继续装昏迷。直到……”

“直到什么?”

“直到对方扯掉塞在我嘴里的布,然后给我灌水,我才没法继续装昏迷了。”

“灌水?灌的什么水?”

陆小霜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应该就是正常的水吧,但是有点微苦。我一开始拼命喊救命,但喊了没两下就被对方捏住了嘴,他的力气很大,我挣脱不开,最终被他强行灌了好几口水,之后又被塞住了嘴。然后后备箱就又关上了,我感觉汽车再次发动了,但是很快我的意识就开始模糊,后面就又晕了过去。”

陆小霜的遭遇,让周奕心疼不已,当时的她得有多害怕啊。

而且这个凶手精明得可怕。

凶手似乎是知道乙醚致人昏迷的作用时间不长,半路停车并不是因为到达目的地了,而是应该开到了一个他确认安全,没有人的僻静处,

停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陆小霜强行灌水,这水里已经掺了强效的安眠药。

也就是说,当时的时间应该顶多下午三点多。

只有口服类安眠药才能让陆小霜长时间昏迷,乙醚根本做不到。

这就可以证明这是一个非常周密的预谋犯罪计划了,因为凶手至少准备了两种以上的控制手段,凶手不仅清楚乙醚无法长时间迷晕陆小霜,还把后续处理方法都考虑进去了。

不过让周奕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陆小霜在被救出来之后,医院对她进行血液检测时,没有发现血液里有安眠药的成份?

如果乙醚检测不出来很正常,因为挥发快,作用时间短。

可是正常情况下,吃了安眠药之后,至少24小时内是可以被血液检测出来的。

这就有点奇怪了。

要么是凶手使用的药物不常见,要么就是这年头的血检技术还不是很先进。

另外还有一点,让周奕感到奇怪。

就是陆小霜连续两次提到了挟持他的人力气很大。

陆小霜算是标准身高和体重,一米六二,一百斤左右,身材均称。

而且她从小在叔叔家就懂事地帮忙干家务,高考后又为了学费生活费积极打工赚钱,身体素质是很好的,不是那种柔柔弱弱风一吹就倒的小女生。

如果她在情急之下却依然对凶手的挟持无能为力,就说明凶手在力量上是完全凌驾于她之上的。

那就基本上不可能是女性,男性的概率极大。

但肖冰的身高体重在男性里算是很瘦弱的了,而且他平时也没有运动类的爱好,基本都是偏文艺的喜好。

如果是肖冰挟持陆小霜,在三十秒乙醚起作用之前,陆小霜剧烈挣扎肖冰恐怕未必能控制得住对方。

至少应该无法在短时间内把人拉到旁边的草丛里。

可如果不是肖冰,他为什么要把陆小霜骗出学校呢?

陆小霜是在自家旁边的小巷子里被人迷晕挟持的,显然绑架陆小霜是凶手有预谋的明确目的。

但不是肖冰的话,他跑什么呢?

难道真的是团伙作案?

视频里,乔家丽继续问道:“陆小霜,这次昏迷之后,你感觉你过了多久醒来的?并且是什么情况?”

陆小霜双眉微蹙地说:“我不是很确定,我感觉我中间应该苏醒过一次,但醒得不是很完全。迷迷糊糊我感觉有人给我喝水,我好渴,所以我本能地就喝了。”

周奕深吸了一口气,从三十号陆小霜被第一次灌水,到五月一号傍晚被小男孩听到矿洞里的声音,中间间隔超过了二十四小时。

确实正常的安眠药不会让人昏睡一天一夜,而中间喂水,应该是为了让陆小霜持续昏睡。

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要把事情搞得那么复杂?

目的是什么?

复杂的犯罪手法必然是有其明确的目的存在的,除非凶手是个极端自恋型变态性格,但这类凶手也不会把人丢废弃矿洞里啊,他们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人“欣赏”自己的杰作,看着警察被自己耍得团团转。

周奕咬着自己的手指甲琢磨着。

突然,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凶手想嫁祸给陆小霜,这是肯定的。

前面有和尸块放一起的发圈,上面还沾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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