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传承百年的盗墓世家

窗外灯光刺眼,重卡轧过泥坑,轰隆作响。

满是褶皱的老脸上不见半点血色,眼中闪烁着惊恐的光。

一颗接一颗的汗珠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又滴落在衣领上。

对面,林思成仰头望着车顶,像是在走神。

一群警察面面相觑,言文镜更是急的冒火。

但凡有点经验的都知道,对面的嫌疑人已经处在崩溃的边缘。但凡再用点力,他就能一泻千里,该说的不该说的全撂了。

林思成可倒好,发起了呆?

言文镜没忍住,使了个眼色,但林思成魂游天外,无动于衷。

他咬了咬牙,准备咳嗽一声。但刚张开嘴,耳麦里传来一声冷哼:“给老子闭嘴,老实栽愣着!”

言文镜悻悻的低下了头。

指挥车里,于光放下对讲机,盯着监控:“蠢货!”

特勤的两位队长没说话,只是对视了一眼。

相对而言,言文镜还是欠些火候,经验也要欠缺一些。

这是个三进宫的老炮,心理素质、抗打击能力不是一般的强。你以为他马上就要撂了,其实顶多只是击溃了第一道心理防线。后面还有两道,更或是三道、四道。

就像马山,每一次都像是即将崩溃,马上就要交待的样子,可最后,他交待了没有?

对付这样反审讯经验极为丰富的顽固份子,你得讲究策略和技巧。就像现在的林思成:他看似在走神,其实是在找要害。同时,也给这老炮充足的时间,让他好好算算账。

就这样沉默着,差不多快十分钟,林思成突的开口:“杨老大,算清楚没有,盗掘长公主墓判多少年?”

老汉震了一下,瞄了他一眼,又低下了头。

捉贼捉赃,捉奸拿双,人家把地点、墓主、级别都说的清清楚楚,想赖也赖不掉。

少说也是二十年,搞不好就是无期。但他今年已五十挂头,二十年和无期没啥区别。

正转念间,林思成冷不丁的一句:“手上沾过血没有?”

老汉愣了一下,眼中闪过几丝鄙夷:手上要有人命,我还和你在这里磨牙?

“看来是没有,那就好办了……”林思成掰着指头,“想必你和徒弟才堪到金井,刚破开金顶。墓里应该有机关,所以你们没敢冒然下坑。严格来说,并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损失,三年顶到天……”

“你五年前出狱,但五年了,开的只是个破金杯,抽的是五块钱的白沙。婆娘还在乡里种地,去年才花二十万给儿子在市里买了个老破小,彩礼都还是找亲戚借的……杨老大,你这混的不怎么行啊?”

听到前半截,老汉先是一震:都还没见到墓,他怎么知道才破开金顶?

但不对。

挖了公主墓,才判三年,这狗日的雷子莫不是在糊弄人?

随后,他又撇着嘴:确实混的不行,但那能怨我吗?

刚出来的头两年,顶多隔两月,乡派出所就会到家里讯问:这段时间去哪了,有没有再犯案,有没有和以前的同伙联系过。

日他娘,老子倒是想发财,但也得有犯案的时间?

“杨老大,你别瞪我,这是好事:说明这五年你犯的案子不多,不然困难不成这样。给你算多点:再加五年……”

林思成脸上带笑:“加起来也就八年,杨老大有没有听过,一审判了十多年的重刑犯,因为二审前有重大立功表现,最后只判了两三年?”

老汉没吱声,两颗眼珠滴溜溜的转:这雷子想让他检举揭发?

确实见过一减刑就是好几年的,还不止一个。但问题是,自己倒是轻松了,老婆娃娃怎么办?

正转念间,林思成冷不丁的一句:“你害怕老板报复,对吧?老板姓齐?”

老汉稍一怔,脸上浮出几丝茫然。

不是齐松?

不可能:就是通过齐松这条线才查到了金炉斋。而到张家口之前,有一次通话时老汉开了免提,里面就是齐松的声音。

林思成转了转念头,突然奇想:齐松、宋春?

这个齐松,会不会把名字倒了过来,宋齐?

“不姓齐,那姓宋?”

老汉的瞳孔微缩。

猜对了?

齐松姓宋,宋春也姓宋。

林思成点点头:“言队,齐松和二号目标可能是同族的亲戚,查一查,看是不是就叫宋齐,更或是宋奇,就顺着这个同音查……”

一群警察才反应过来:宋春这个名字当然是假的,但“宋”这个姓,很可能是真的。

乍一看,好像没卵用,如果齐松不叫宋齐,依旧查不到宋春的真名叫什么。

但对警察而言,这就是一道分水岭:能把概率从十几亿缩小到百万分之一。

全国姓宋的差不多一千万,女的占一半,这就是五百万。再结合年龄,职业,籍贯,住址,甚至能缩小到几万分到几千分之一。

言文镜点了点头,意思是领导收到了。

林思成继续问:“杨老大你呢,又和谁有关系?单华,李季林,更或是李瑶?”

霎时间,老汉刚刚晾干没几秒的额头又开始渗汗。

见状,林思成手一伸,言文镜秒懂,递上另一本文件夹。

顺手打开,第一张,就是齐松的照片。

“这是你老板!”

林思成往后一翻:“这是任丹华,原名单华。这是于季川,原名李季林。他妹妹于季瑶,原名李瑶,这三个都是唐山人……来,杨老大,指一指:哪个是你亲戚?”

老汉瞪着眼睛,仿佛要突出来一样。

刚开始,他还以为是帮老板运货,被警察抓了个现形。

之后他才知道,公主墓的事发了,这次是真栽了。

正琢磨着这次怕是出不来了,这细伢仔又突然拿出了老板的照片?

甚至于,和老板一伙、和自个有关联的几个,都有照片。

乃至,知道他们真名叫什么……

“不指也没关系,问一下当地公安就能知道。”

林思成再翻:“来,再认一认,这是你们的大老板,对吧?”

这一张,是宋春的照片。

瞄了一眼,老汉浑身一颤。

咦,还真认识?

林思成心里一动,又往后一翻:这一张是马山的照片:剃着光头,戴着手铐和脚镣。

“这个呢,是不是也认识?”

话音未落,老汉瞳孔急扩。

他看看照片,又看看林思成,像是见了鬼一样的表情。

好家伙,这个你也认识?

这老汉级别不高,但知道的真不少:就像金炉斋的盛庆丰,应该和他同级,但除了齐松,他连任丹华都不知道。

问题是,为什么看到马山时,他比看到宋春时还要惊讶,甚至于,还有点如释重负的感觉?

林思成脑筋飞快的转。

“马山进去了,你松什么气?哦,应该是有仇……”

“但宋春和齐松的手下都知道马山进去了,包括任丹华,于季川、于季瑶,乃至盛庆丰。唯独你不知道?”

“明白了:你可能和马山结仇之后投了宋春,更甚至于之前就是马山的手下,马山和宋春决裂后,你被宋春挖了过来。

不管是哪一种,马山都恨不得你死,肯定要报仇。所以看他进去了,你才算是松了口气。

但可能是你手艺不行,也可能是怀疑你是马山的奸细,所以宋春也罢,齐松也罢,一直不怎么信任你!也是因此,你才混的这么惨。”

稍一顿,林思成叹了口气:“那座公主墓,应该是你偷摸挖的,对吧?齐松只知道你在沙漠里找墓,却不知道你不但找到了墓,还是一座公主墓。更不知道你已经开了坑,破了顶。不然的话,不可能这么远叫你来运货……”

想也能知道:一座固伦长公主墓,里面该有多少好东西?

与之相比,面包车里那十七箱连根毛都算不上。齐松再是蠢,总知道哪个多,哪个少……

老汉脸上的表情精彩至极,根本不用读什么微表情,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你他妈怎么知道的,还知道的这么多?

知道自己的老板是谁,更知道老板的老板又是谁,还知道马山和大老板原先是一伙的?

马山交待了?

不可能。

他敢交待,死十次都不够……

正惊疑不定,“啪”的一声,林思成鼓了一下掌:“这下好了:接不到货,齐松第一时间就知道你栽了。等我们到浑善达克,一说长公主墓,当地该有多重视,动静该有多大?

不出意外,齐松肯定能收到风声,恰好你又进去了,他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你下出笼:长公主墓,就是你盗的……”

“同时为固定证据,我们肯定要查封金炉斋。前后一结合,无论齐松从哪个角度想,都会认为是你盗墓的事犯了,才被警察抓的。之后为了立功,又把他给卖了……

杨老大,你再想想:要是能抓住他还好,万一抓不住,他会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

第一时间逃命,第二时间报仇……

老汉急得打哆嗦:“不是我说的!”

“对,你确实没说!”林思成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也知道,但齐松不知道。”

“那抓他呀……你们有照片,甚至连大老板的都有,肯定知道他们住在哪里,为什么不抓?”

“警察不是想抓谁就能抓谁?”林思成摊了摊手,“得有证据!”

老汉气的吐血:我干你娘?

证据从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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