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才看到哪儿了来著?”
下午,两点半。
清云蹲在中山公园的大门口,张开“血盆大口”,打了个漫长的哈欠,
“我也是被老黄传染,看个徵婚启事竟然给自己看睡著了—老了老了。”清云搓搓脸,舔舔手背,又揉揉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不过今天还真是撞了邪,我明明是为了出来找猫的,结果除了那四只猫以外竟然一只猫都没遇见,换平时的公园里,应该是隨处可见才对啊。”
他刚刚从凉亭一觉睡醒,完美地错过午饭的时间,这会儿正觉得腹中飢饿,打算给自己找点东西吃。
至於吃什么·—
应该说很巧,此时距离清云只有五米的地方,正正好好就指著那么一个卖油炸香肠的摊位。
实际上在周悬和李菲还是小屁孩的时候,清云很多次告诫他们这种街边的摊子卖的都是地沟油炸的垃圾食品,平时千万要少吃。
但今天是例外,一方面是他很饿,另一方面是就算他吃了不健康的地沟油食品,当年被教训的人也不会知道。
所以.
“先前没想到这趟出来会这么久,这身上也没带钱(就算有也不出去啊),失策失策—”已经决心要给自己搞跟香肠吃的清云,在心里暗暗盘算著,“要我是装成流浪猫去找这摊主化缘,他会请我吃一根吗?”
就在清云心中纠结,要不要乾脆“直接靠著隱身偷一根来吃,晚点再来偷偷把钱塞摊主兜里算了”时,一辆浅灰色的老款桑塔纳,忽然停在了他的面前。
清云看著这辆副驾驶车门精確对准自己的车,腹誹著“不会待会儿副驾驶走下来个人正好踩我脑袋上吧?”。
思绪间,车窗很快降下,一个缺乏起伏,却让清云很耳熟的声音,从车內传了出来。
“是清云道长吗?”
“呀?”清云闻声,直接跳上了车窗(不跳看不见)。
刚一看到司机那张平平无奇的脸,他就乐了:“这不是常平小友嘛?”
“看来我没认错。”常平礼貌地向他点头示意,“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道长,您是有事要忙么?”
常平,是一个平日在市里靠当计程车司机为生的妖怪,原型是一只刑天。
而常平和清云之间缘分,可以说是从他上辈子就开始了。
当时的还是个人类的清云在抵达安平市以前,因为根据师傅的提示,隱约猜到了自己未来会变成妖怪(事实上他猜错了)的他,曾经拜访过面临“家园即將被开发成旅游区”刑天的部落。
本著给未来的的自己“留后手”的打算,他建议刑天们如果未来打算搬家的话,可以考虑一下去安平市,还留下了自己的手机號。
可以说,常平后来之所以会作为刑天部落的“探路先锋”抵达安平,都是因为清云当年留下的那张小纸条。
而犹记得自己刚刚找回记忆的当天下午,他也是搭了一次常平的便车,又是去菜场买菜又是去步行街找徒儿周悬,算是实打实的麻烦了人家一回。
自那之后,常平便给清云道长留下了非常不错的印象,平日里常平偶尔来拜访,清云总是很热情地招呼他喝茶,枸杞人参西洋参什么的直往茶壶加,生怕他喝不出鼻血来一一没办法,老实人总是討人喜欢,更何况常平还是老实人里的“箇中翘楚”,他们老年人就喜欢这种把实诚写在脸上的年轻人。
“我能有什么瞎!是有点事儿,不过都忙完啦,这会儿閒著也是閒著,就出来溜达两圈。”没想到在这儿也能碰到熟人(熟妖)的清云,转悠一圈眼珠子,马上笑眯眯地说道,“常平你来得正好,我正好有件事要麻烦你。”
“什么事?”
“你先下车,下车说~”
“给,道长。”钻进车里的常平,把一根洒满胡椒粉和辣椒粉、炸的焦脆的火腿肠,从透明拦板的一侧递给副驾驶座的狸猫。
“哈哈,感谢感谢。”清云满意地说,“我正愁要这么付帐呢,结果你就来了·晚点回去我把钱转给你哈。”
“几块钱而已,道长不用客气。”常平重新繫上安全带,问道,“道长这是还没吃午饭么?”
“是啊是啊,今天一早就出门了,还没得空吃呢。”清云一边哈气一边往嘴里送香肠,“要不说小孩儿都爱吃这垃圾食品呢,確实好吃。”
“要再来一根么?”
“不用不用,晚点该吃饭了,吃多了吃不下—呢,你要吃一口吗?”清云察觉到常平正在看他,於是很客气地把吃了半截的香肠递过去,“虽然你是吃素的,不过这是纯正的淀粉肠,里面的肉可以忽略不计。”
“多谢,但我吃过午饭了。”常平婉拒了他的好意,“道长一会儿是要去步行街码?”
“对啊,打算去找我徒儿。”清云问,“说起来你的车子原本不是红色的么?怎么今天想起来用法术把它变成浅灰色了,这是看腻了,想换换口味?不过你们公司允许这么干吗?”
“现在还不是我的出车时间,只是去买书而已。”常平说,“之前有次我也是打算下午的书店,结果路上却一直被人拦车,一直到了晚上上班的点才消停。自那之后我非工作时间出去,一般都会把车变成其他的样子,免得被客人投诉拒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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