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路过有温度的城市

路过许多个城市。仅仅是路过。

我记得在a城,下车后迷了路,一个人提著大大的箱子,却不知道於车水马龙之中,该迈向何处。那是我第一次去一个遥远的城市旅行,在网上定好了青年旅社的房间,却在出了车站,便找不著北。

那时的我,不过是18岁,遇人羞涩,拘谨,常常未开口,便先自红了脸,忘记了想要找寻的答案。我捏著一张皱巴巴的地图,站在公交站牌下,鼓足了勇气,朝一个看上去还算面善的女子走过去。当我將要去居住的旅社的名字说出后,便低下头,等著女子冷漠的回答“抱歉”。可是,我等了足足有一分钟,却没有换来任何的回覆。我慌乱地抬起头,看见女子依然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站在队伍中,等著公交开过来。

我以为女子没有听到我的问话,便提高了声音,谦卑地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这一次,女子终於迴转过身,朝我看过来。我眼里的温度,那一瞬间,几乎可以將自己融化掉。可是,她却只是看看,不带一丝的表情,然后便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继续等待自己的行程。

我终於在女子毫不留情地穿越重重障碍,挤上紧急剎车的公交后,彻底地失望。我站在a城初春的凉风里,觉得那冷,像某一种菌类,迅速地繁衍,膨胀,直到最后,將我吞噬。

也就在这时,身后有人拍拍我的肩膀,说,嗨,小姑娘,你刚才所问的青年旅社,我正好路过,要不,我们拼车吧。我回头,看见一个壮硕的男人,微微笑看著我。想起报纸上报导过的那些案例,我竟是紧张地立刻提箱朝前走了两步。男人在我的恐慌中,突然间笑了,露出整齐的牙齿:傻丫头,怕我吃了你不成?不过是顺路,想要找个人平摊路费,省点钱罢了。

我终於放鬆了警惕,表情柔和下来,答应与他同行。我记得一路上他一直在大笑,偶尔会问我几个问题,但大部分时间里,是他一个人在讲;这个城市的种种,在他溪水般哗哗流淌的讲述中,像那蓝天上清晰倒映的枝干,刻入我的生命。

下车的时候,他却很固执地拒绝了我所应分担的一半车费,而且,因为我的坚持,近乎不耐烦地催促我赶紧下车走人,因为他要去赶时间上班。当我提了箱子,下车的时候,他还在与司机侃著当日的小报新闻,眼睛,在后视镜里,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

等到穿越天桥,我在马路边上,停下来,买了一份当日的报纸,一扭头,看见一辆出租,从身旁经过。那辆计程车里,竟坐著那个与我同行了一路的男人。我看见他將手放在窗户上,做了一个可爱的致意的动作。那个瞬间,我看著逆著我们来时的路而行的出租,还有日渐模糊的男人的身影,突然间就对这个陌生的城市,充满了无限的感激。

后来,我再也没有去过a城,但我却不断地在报纸上,电视中,网络里,看到a城的名字,以及与之相关的新闻,甚至娱乐八卦。我总是能够在铺天盖地的消息里,敏锐地捕捉到a城的气息,那种清新的,温情的,湿润的感觉,吸引著我,为之驻足,流连,並將与a城擦肩的过往,像一头陷入回忆的老牛般,不断地反芻,反芻。

甚至有一天,当我在路边广场上很大的屏幕前,无意中看到a城久远的车站时,我竟是站在日渐纷繁的雨中,惆悵地將那则有些乾涩枯燥的新闻,细细地品完。

也就是那样的时刻,我知道a城已经刻入我的生命,成为眾多清晰纹路中的一条,昭示著我日后的行程。

此后我又去过许多个城市,路过,或者短暂地停留,然后离开,奔赴新的地方。我常常忘记那些城市里知名的旅游胜地,忘记被过度渲染的名吃或者名人,忘记它曾经代表的某种荣耀的象徵,但是,我却总是在孤单的行走之中,想起那些结实地將我簇拥过的路人,想起那一抹微笑的动人,一句言语的柔软,或者,是一个掌心的温度。

而这样的想念,才是一个城市,於一个路人,最真实的所在。

我一直惧怕他的手,从始至终。

我在背地里,称呼他的手为铁砂掌。这双手,在我儿时,曾经因为我无数次的跌倒、摔伤、打架、逃学,而毫不留情地落在我的身上。也曾经因为我被人欺负,执拗地拉起我便去找肇事者;我被他紧紧地握著,並没有因此而多么地自豪,却是在小心翼翼地窥到他眼底的愤怒时,心底倏地升起莫名的恐惧。手,是他身体最不吝惜的部分。他用它编筐,將粗壮的枝条极轻鬆地折来折去;他用它拔草,速度之快,比得过任何锋利的镰刀;他用他推车去50里外,卖自做的煎饼;他用它採摘长满尖刺的玫瑰,起个大早挑担去县城里卖。他从没有给这双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大手,抹过任何的护肤品,即便是后来,我千里迢迢地將价值不菲的护手霜,寄回家来,他照例是看也不看,便將它们丟到角落里去。

有一年的春天,我生了一场大病,终於能吃点饭的时候,便给母亲吵嚷著要鱼汤喝。因为治病,家里已是没有可供如此奢侈的余钱,母亲急得要哭,他却是丟下一句:收拾好锅灶,等著做吧,便转身出了家门。不过是一个时辰,邻居便將几条鲜嫩的小鱼提了来。正在我美滋滋地將所有鱼都吃得精光,又悠閒地喝著鱼汤时,他皱著眉头走进来。我以为他厌烦我馋,生了气,便儘量压低了喝汤的声音;过了片刻,却是听见隔壁房间里的母亲,在轻轻地哭泣。我那时没心没肺,並不关心大人的事,照例伴著母亲的低泣,喝到碗底朝天,连粘在碗底的香菜叶子,都不忘了舔进肚中去。是过了很长时间,我无意中瞥见他的手,见掌心一条大到近乎骇人的伤疤,这才从母亲口中,吃惊地得知,为了给我捉到鱼吃,他用土炸药去河里炸鱼,鱼炸到了,他的手,也因此血肉模糊。但他还是忍著剧痛,让过路的邻居將鱼捎回家去,这才跑到卫生所去包扎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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