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崔小梅。

死亡时间:1987年12月15日,晚上九点至十一点左右。

死因:高坠导致的颅內出血致死。

主要损伤:

颅內出血: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

多处骨折:颈椎(c1-c4),左侧股骨、右侧脛腓骨,左侧三根肋骨,骨盆粉碎性骨折。

內臟损伤:脾臟破裂,肝臟挫裂伤。

体表挫擦伤:符合高坠伤特徵。】

先前在王志光办公室內,陈彬並没有看的如此仔细,结合现场环境,现在看著眉头却越拧越深。

袁杰看著陈彬的表情,问道:“怎么,有什么不对劲吗?”

“报告显示,高坠致死,颅內出血,身体多处骨折……乍一看,確实符合高坠特徵。

事故发生地在三楼,高度大约9到10米,这个高度自由落体下来,衝击力大,死亡是可能的。

但死亡的前提,很大程度上取决於著地的部位。

如果是除头部其他部位著地,生还的可能性会大大提高。

根据死因是头颅出血所以反推的是头部著地的高空坠死,这是没错的,但问题就出在【多处骨折】上。”

陈彬转过身,面对著两人,继续分析道:

“如果是头部著地,在著地的一瞬间,巨大的衝击力会首先作用於头部,造成严重的颅脑损伤,这是致死的主要原因。

由於头部吸收了绝大部分衝击力,这股力量在传递到身体其他部位时,会被大大缓衝和分散。

就像是你往地上扔了一块玻璃,先著地的地方会碎裂的更加严重,而后著地的部分则会相对轻微。

(大多数人应该有过手机掉地上,碎屏的体验吧,就和这个是类似的。)

因此,虽然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受伤,比如脊柱压缩性骨折、脚踝骨折等。

但像报告中描述的如此广泛且严重的多处粉碎性骨折,股骨、脛腓骨、骨盆、肋骨同时发生,可能性相对较低。”

陈彬停顿了一下,让两人消化这个信息,然后继续说道:

“相反,如果是背部、臀部或者四肢著地,那么衝击力会首先作用於这些部位。

在这种情况下,身体多处严重骨折,尤其是骨盆、股骨、脊柱这些承重部位就非常常见了,因为身体需要承受巨大的衝击力。

这种情况下,头部可能不会成为主要的著地点,颅脑损伤可能相对较轻,但也可能因震盪或二次碰撞受伤,而更可能造成的是高位截瘫、严重內臟损伤或者失血性休剋死亡。”

陈彬的目光回到报告上,指著颅內出血和那长长的骨折列表:

“现在这份报告显示,死者不仅有严重的颅內出血,同时还伴有如此广泛且严重的躯干和四肢粉碎性骨折……这就像是在说,她既是头部著地,又像是全身多处同时承受了巨大衝击。

除非崔小梅整个人是平躺著的摔下去的。

这在物理学的力传导和人体损伤机制上,是不太符合常理的。

而头部作为著地点,应该吸收了大部分能量,这处报告显示脊椎c1至c4处骨折,也证明头部著地的力作用到了这里得到了基本缓衝,很难再让往下延伸其他部位也出现如此严重的粉碎性骨折。”

(c代表了脊椎,1,2,3这种数字代表了第几根骨头。)

陈彬合上报告,眼神锐利:

“这份尸检报告描述的损伤组合,更像是……从更高层建筑坠楼或在坠楼前,身体已经遭受了其他暴力打击,造成了部分骨折或严重损伤,然后才从高处坠落,最终导致复合性损伤和死亡。

或者,是在坠落过程中,身体多次碰撞了突出的障碍物。

但根据现场勘查记录,当年纺织厂三楼走廊外並无明显突出的障碍物。”

袁杰和祁大春听得目瞪口呆。

祁大春挠著头:“阿彬,你这意思是……崔小梅在掉下去之前,就已经被人打伤了?”

陈彬没有直接回答,目光再次投向那冰冷的栏杆和下方空旷的地面。

“很有可能,最主要这份尸检报告所展现的伤势,绝对不是普通三层楼高所能造成的。”

“结合这栏杆的高度……崔小梅的死,恐怕真的不是意外坠楼那么简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他类型小说相关阅读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