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洌思考了一番,摇了摇头。
“这样的军队只能打顺风仗,打不了硬仗!”
“你得告诉他们!”
李云龙猛地一拍桌子,酒水四溅,“咱们打仗,是为了保卫身后的爹娘老婆孩子!”
“是为了不让那些西夏狗、辽狗,衝进来糟蹋咱们的庄稼,抢咱们的女人!”
“这股子气,这股子精神头,就是『魂』!”
“有了这股魂,哪怕手里拿的是烧火棍,也能跟拿金刀的敌人干!”
“没吃的,能啃树皮!没喝的,就喝敌人的血!”
“就算只剩下一个人,也敢他娘的朝著一整个军阵衝锋!”
这番话,如同惊雷一般在种洌耳边炸响!
他自幼熟读兵书,听父辈讲论兵法,谈的都是奇正虚实、兵力多寡、地利天时,何曾听过这等直指人心的军心之理!
他怔怔地看著李云龙,只觉得眼前这个酒坊掌柜,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位沙场宿將都更懂“兵”这个字的真諦!
李云龙见他听进去了,又接著说道:“我听闻自那澶渊之盟后,这燕云十六州已落入辽国掌控!”
“如此一来,便失了燕山、军都山、太行山之险,若那辽军从燕山山脉出发,骑兵可沿平原俯衝南下,一马平川,无任何大型山脉河流阻挡,直逼黄河岸边的汴梁城!”
“如此险境,竟持续了百年之久!一把刀架在猪脖子上也得挣扎几下吧!”
“我此刻一想都觉得心中发凉!也不知这文武百官如何能安心享乐,沉溺在这如浮萍一般的繁荣景象中!”
一番话说完,种洌已是呆若木鸡。
他张著嘴,眼中满是骇然。他自幼在军中长大,听父辈谈论边防,也只是局限於某一个战区、某一个关隘的得失。
何曾有人像李云龙这样,站在整个天下的高度,將这看似稳固的防线,剖析得如此体无完肤,如此岌岌可危!
半晌,种洌才回过神来,他看著李云龙,眼神里已不仅仅是敬佩,而是近乎敬畏。
“李大哥……你……你怎会对这天下地势,了如指掌?”
李云龙淡淡道:“走的地方多了,自然记在心中。”
种洌猛的站起身来,激动的满脸通红!
他一把抓住李云龙的手臂:“李大哥!不!李哥哥!你……你这番话,真乃是振聋发聵!”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兵书!大哥这等见识,这等胆魄,窝在这小小的酒坊里,实在是屈才了!”
他眼中满是热切:“大哥!你何不隨我参军去!我自向我父举荐哥哥!”
“以你的本事,定能封侯拜將,建功立业!扫平西夏,盪清辽狗,解我大宋心腹之患!岂不快哉!”
李云龙却笑著摇了摇头,將他拉回座位。
“兄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可你刚才也说了,这枪桿子,如今斗不过笔桿子。”
“吃著他们的军餉,便让人家拿著软处!”
“老子要是参了军,就得听那帮鸟官的调遣,受那帮奸臣的鸟气!”
“让这帮鸟官指挥老子,老子不干!”
他端起酒盏,与种洌重重一碰,眼中闪著不羈的光:
“枪桿子,得握在自己手里,才叫枪桿子!”
种洌听罢,先是一愣,隨即明白了什么,脸上的激动化作了长长的一声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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