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报得乾脆,半点都不拖沓。

“椰子、榴槤各来一个,其余的每种都称一斤。”

陈文奇当即拍板,定下了要买的东西。

“好嘞!”

摊主见来了个大主顾,脸上立刻堆起了諂媚的笑,手脚麻利地拿起秤桿忙活起来——

荔枝、芒果、草莓、鸭梨、香蕉各称了一斤,椰子、榴槤也各装了一个,算下来总共三十块钱。

陈文奇掏出三张大团结递了过去,摊主接过来反覆仔细辨认,確认是真钱无误后,才把装好的水果一一递给他。

陈文奇接过水果,顺手放进了背后的竹篓里。

买完水果,陈文奇便继续沿著黑市的街巷慢慢逛了下去,目光在各个摊位间来回扫过,瞧著有没有值得留意的稀罕东西。

走著走著,竟瞧见几只山羊被拴在巷子的角落,他眼睛倏地一亮,赶紧快步凑了过去——

他早就惦记著弄几只羊养在秘境里,可之前去野外转悠了好几次,只遇见过野牛、梅花鹿和野猪,压根没碰到过山羊,这回可不能再错过了。

可惜角落里只拴著山羊,没见著猪崽——

虽说秘境里的野猪肉比市面上卖的香得多,可他心里还打著个主意:要是能让家猪和野猪在秘境里杂交,养出来的猪,肉会不会更嫩、更香,口感也更好?

陈文奇走到卖羊的摊主跟前,停下脚步,开口问道:“老板,这羊羔怎么卖啊?”

“一只一百块,两只两百块,一口价,不还价。”

摊主抱臂站著,脸上没什么表情,语气硬邦邦的,半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这一只瞧著也就二十来斤的样子,老板能不能给便宜点?”

陈文奇试探著开口砍价。

摊主眉头猛地一拧,脸上没了半分耐心,硬邦邦地说道:“爱买不买,不买就赶紧走人。”

陈文奇心里暗自骂道:这黑市的摊主怎么一个个都跟吃了火药一般,火气大得很?

他强压下心头的火气,爽快应下:“行,那给我来一对,要一公一母的。”

摊主报了价:“两百。”

接了钱揣进衣兜时,嘴角忍不住偷偷翘了起来,藏不住那点窃喜。

陈文奇先將竹篓里的水果悉数收进秘境空间,再把两只毛茸茸的小羊羔轻轻放进竹篓,扯过一块厚实的黑布严严实实地盖好,连竹篓带羊一併收进秘境,隨后才將两张崭新的大团结递到摊主面前。

摊主把钱攥得死死的,麻利地揣进贴身的內兜,心里早已乐开了花——黑市的东西本就比市面上贵上一截,可这两只羊是实打实的鲜羊肉啊!

市面上想买点肉,得天不亮就去肉铺排队,去晚了怕是连带骨头的边角料都剩不下。

陈文奇对这趟黑市的收穫十分满意,揣著满心得意的心情继续沿著黑市的街巷慢慢往前逛。

路过一处售卖枪枝弹药的摊位时,摊主忽然朝他递了个隱晦的眼色,压低了声音试探著问:“兄弟,要不要来一支防身?”

陈文奇没把这句邀约往心里去,他的秘境里枪枝多到数不清,全是早年间从敌特分子手里缴获来的——光是手枪就有七八把,还搁著好几把步枪,配套的子弹也攒了满满几箱。

就在这时,一个贼眉鼠眼的汉子朝陈文奇招著手搭话:“小伙子,过来瞅瞅老物件不?保准有你看上眼的!”

陈文奇抬眼望过去,只见那汉子铺在破布上的玩意儿清一色都是瓶瓶罐罐,挨挨挤挤摆得满满当当,连缝隙里都塞著几个缺角的陶碗。

他缓步走了过去,隨手捡起一只小巧的瓷碗放在掌心细细端详——

碗底清晰烧著“大明成化年制”的款识,碗壁上则用斗彩技法绘著一只神气活现的红冠公鸡,尾羽翘得老高,仿佛下一秒就要引吭高歌。

將瓷碗凑到眼前眯眼细看,陈文奇才反应过来,这竟是一只斗彩鸡缸杯:

胎质细腻得像是浸过牛乳脂粉一般,釉色莹润宛如凝住的月光,通体泛著一层温凉的玉光,连指尖触碰都能觉出股子岁月沉淀的厚重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他类型小说相关阅读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