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十几年前的徐老山。

那时候您腿脚利索,血气方刚,反应快得能抓住飞著的苍蝇。”

林墨走到徐老山面前。

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在气势上竟然隱隱压过了这位老猎王一头。

“现在的您呢?”

林墨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徐老山那条还在微微颤抖的腿。

“每逢阴天下雨,这条腿就疼得钻心,走路都得拖著。

虽然我给您施针调理了,但你老了。”

“您的眼睛花了,端枪的手也不如以前稳了。

反应慢了半拍,在山里,这半拍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字字诛心。

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刀,精准地刺破了徐老山心中那层名为“不服老”的窗户纸。

徐老山的嘴唇哆嗦了一下,想要反驳,却发现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发不出声音。

因为林墨说的,全是大实话。

也是他最不愿意面对的大实话。

“还有。”林墨的声音骤然转冷,“强子刚才说了,那头猪是红眼的。”

“动物红眼,要么是狂犬病,要么是发了狂。

这种状態下的野兽,没有痛觉,不知恐惧。

它不是当年的『黑山神』,它是个疯子。”

“跟一个疯子拼命,那是死。

大岭屯已经废了一个猎王,输不起第二个。”

屋里死一般的寂静。

刚才那股子热血沸腾的劲儿,被林墨这盆冷水浇得透心凉。

徐老山的脸涨成了猪肝色,额头上的青筋暴起,那是羞愤,也是无奈。

“你……”徐老山指著林墨,手指颤抖,“你小子就是想气死我是吧?”

“我是在救你。”林墨寸步不让。

接著,他脸上的冷峻突然化开,嘴角勾起一抹无赖般的弧度,双手往怀里一插。

“而且,徐大爷,您拦不住我。”

林墨耸了耸肩,语气变得有些玩世不恭。

“大岭屯没墙,也没盖子。

这腿长在我身上,我想去哪就去哪。”

“您要是不同意我进狩猎队,那也行。”

林墨转过身,看著窗外漫天的大雪,慢悠悠地说道:

“等你们前脚刚进山,我后脚就一个人溜进去。

你也知道,我这人路痴,到时候迷在林子里,或者是碰上那头野猪……”

他回过头,衝著徐老山呲牙一笑,露出一口森森白牙。

“我是死是活,没人照应,那就是听天由命了。

到时候我要是被猪拱了,您看著办。”

“你敢!!!”

徐老山眼珠子瞬间瞪得溜圆,气得鬍子乱颤。

他这辈子最怕什么?

不就是怕这个好不容易盼来的“宝贝疙瘩”出事吗?

这小子倒好,拿自己的命来威胁他!

徐老山举起手里的菸袋锅,作势就要打。

林墨不躲不闪,反而把脸凑了过去,一副“你打啊,打死我我就不用去了”的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您可以试试。

我林墨说话,从来不打折扣。”

林墨收起嬉皮笑脸,眼神再次变得坚定,“我跟你们一起走,我有医术,能救人。”

“让我一个人走,那就是送死。

这笔帐,您这当了一辈子支书的人,应该算得比谁都明白。”

两人像两头顶上了牛角的倔驴,在那儿大眼瞪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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