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断头饭
中平六年三月十九。
寅时三刻。
刘彦没睡著。
躺在榻上,望著头顶那根横樑。横樑是旧楠木,张修在时刷过朱漆,十年过去,漆皮剥落了大半,露出底下灰褐的木纹。
没想李双。
在想李双说的那句话。
“罪卒只是想……让娘吃一顿饱饭。”
想起伏牛山那个夜晚。刘三娘抱著狗儿,缩在窝棚角落里。他蹲下,把干饼放在狗儿枕边。刘三娘没道谢,只是低著头,肩膀抖。
那时候不知道,这个女人后来会死在城西街口。
想起杜袭死前压在身下的那捲手札。《安民六事》。第六条没写完。“岁”字的最后一鉤拖出一条细长的尾,像人走到半途,忽然停住。
想起自己续上的第七条。立碑。录名姓。岁岁不绝。
那是替杜袭写的。杜袭没说完的话。
想起王狗儿抓住他手背的那只手。指甲嵌进皮肉,留下四道血痕。血痕结痂,痂掉了,只剩四道浅浅的白印,像四道还不清的债。
想起李双。跪在牢里问他那句话时的眼神。不是求饶。是等。等一个答案。
翻了个身。
想起去年九月,伏牛山。李双站在流民营寨的火堆边,问他:“敢问太守——招去什么地方?打谁?月餉多少?阵亡抚恤送到哪儿?”
那时候李双还不是他的兵。是护羌校尉麾下军侯,因病回乡,被流民推为首领,带著四百七十三口人在深山里等死。
问那三个问题时,语气不卑不亢,眼神里没有求,只有打量。
头一回被一个流民首领这么问。
他答了。
李双听完,闷了一会儿。然后单膝跪地,说:“在下愿从军。”
刘彦问:“寨里老的小的呢?”
李双说:“太守得一併带走。”
刘彦说:“好。”
李双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这个“好”字来得这么快。
七个月了。
李双从流民首领变成右三营队率,从带著四百多人等死的人,变成每个月往河內寄钱的人。
母亲六十七,眼瞎三年。弟弟十四,寄养在舅舅家。
月餉两贯,自己留三百,剩下的全寄回去。
这是李双自己告诉他的。不是求他照顾。只是告诉他。
当时没说什么。只是在心里记住了。
记住这个名字。记住这张脸。记住这三百文钱,每个月往河內寄。
躺在榻上,望著那根横樑。
想:要是李双没贪那几亩田,没收那二百文钱,没打伤那个里正……
要是没做那些事……
他会活著。
会每个月继续往河內寄钱。母亲会继续收到那些钱,不知道是儿子用命换的,只知道每个月会准时到。弟弟会长大,会娶妻,会生子,会记得有一个哥哥在汉中当兵,每个月寄钱回来。
但那些事,他做了。
闭上眼睛。
想起自己说过的话。“从今日起,你等是骑都尉刘彦麾下。不是降卒,不是弃军,不是没人要的累赘。”
李双是没人要的。收了。
收了,就得负责。
对他们的命负责。对他们的错负责。对他们的死负责。
对——得亲手处置他们——这件事负责。
躺到卯时。
然后起身。
没唤阿福。
自己打水,洗漱,束髮,穿好那身玄色深衣。
走到厨房。
厨娘正在烧火,看见他进来,嚇得差点把锅铲掉在地上。
“使、使君——”
刘彦说:“借灶用用。”
厨娘不敢问。退到灶房门口,看著这个年轻的太守挽起袖子,从案板上拿过一块没切的猪肉。
刀工很差。
肉切得厚薄不匀,有的块太大,有的片太薄。切了三刀,第二刀切在砧板上,刀刃磕出个米粒大的缺口。
没换刀。
把切好的肉放进锅里,加水,添柴。
火舌舔著锅底,油烟燻著眼睛。没躲。
煮了一碗肉羹。
盛进陶碗,盖上盖,放进食盒。
提著食盒,往县狱走。
牢头陈跛子站在门口。看见刘彦,看见那个食盒,嘴唇动了动。没说话。只是侧身,让开那条甬道。
李双坐在乾草上。
听见脚步声,抬起头。
看见刘彦提著食盒站在柵栏外。
看见主公蹲下,把食盒从柵栏缝里推进来。
看见主公把盖子掀开。
一碗肉羹。
几块切得歪歪扭扭的肉。
肉汤上浮著一层油花,在昏暗的牢房里泛著细碎的光。
李双没说话。
捧起那碗肉羹。手在抖。
把碗凑到嘴边,抿了一口。又一口。
吃得很慢。每一块肉都嚼了很久。
最后一滴汤喝乾净。
把碗放回食盒。
抬起头。脸上没有泪。
他说:
“主公,我从洛阳跟你来,就值这个价?”
刘彦看著他。
牢房里的烛火在穿堂风里晃得厉害。
刘彦说:
“不是你值这个价。”
他停了一下。
“是你让我没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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