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的回音在空旷的戈壁滩上盪了好几圈才散乾净。

那个高瘦男人的尸体倒在沙地上,血顺著眉心的洞汩汩流出来,很快就被乾渴的沙土吸了个乾净,只留下一滩暗红色的印记。

黄牙男人彻底瘫了。

那一枪不仅打死了他的同伙,也打碎了他最后一点反抗的胆子。

一股骚臭味从他裤襠里漫出来,他竟是直接嚇尿了。

“別……別杀我……”他涕泗横流,在地上拼命磕头,“我有眼不识泰山……我是畜生……各位爷……饶我一条狗命……”

罗森没看那具尸体,他的脚依然踩在黄牙男人的胸口上,力道大得让对方肋骨都在咔咔作响。

他弯下腰,那张沾了血和机油的脸逼近对方。

“你刚才,想对她做什么?”

罗森的声音很平,平得没有起伏。

“没……没想做啥……”黄牙男人牙齿打颤,“就是……就是想过过眼癮……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过眼癮?”罗森扯了扯嘴角,“你想睡她。你想把她拖进车里,带走,然后糟蹋了,再扔在这戈壁滩上餵狼。”

黄牙男人不说话了,因为罗森说中了他心里所有的齷齪念头。

“在这无人区,確实没王法。”罗森直起身,从腰后摸出一把不知道什么时候带上的匕首,“所以,我也不用跟你讲王法。”。

他手里的匕首猛地向下一扎。

噗嗤。

匕首精准地扎进了黄牙男人的大腿根,直接扎了个对穿,钉在了沙地上。

“啊——!”

惨叫声悽厉得像是杀猪。

“这一刀,是替娇娇还你的那个眼神。”罗森拔出刀,带出一股血箭。

黄牙男人疼得在地上打滚,双手捂著大腿,血流如注。

“滚。”

罗森站起身,隨手在那个死人的衣服上擦了擦刀上的血,“车留下。人给我爬著走。能爬出这十公里戈壁,算你命大。爬不出去,那是老天爷收你。”

这比直接杀了他还狠。

在这没有水、没有车、大腿还受了重伤的情况下,要想走出这片无人区,那是痴人说梦。

而且血腥味会引来狼,还有禿鷲。

这是一种漫长的、绝望的处刑。

黄牙男人哪还敢多嘴,连滚带爬地往外挪,身后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罗森没再看他一眼,转身走向林娇娇。

林娇娇看著他走近。

他身上有股浓烈的血腥味,还有那种刚刚施暴后的暴戾气息。

她本能地往后缩了一步,身体微微颤抖。

这一步,让罗森的脚步停住了。

他眼神暗了暗,那只原本想去拉她的手,尷尬地悬在半空,然后慢慢收了回去,紧紧握成拳。

“怕我?”罗森问。

林娇娇咬著嘴唇,没说话,但眼里的惊慌骗不了人。

“娇娇。”罗森嘆了口气,声音放软了一些,但依然透著股冷硬,“我知道你觉得我狠。但在这种地方,我不杀他,他就会杀我们。我不把他打残,他回去就会叫更多的人来。”

他指了指那辆撞坏的吉普车。

“他们是这一带的惯犯,那是『野狼帮』的车。放虎归山,咱们五个再加上你,一个都活不了。到时候,你的下场会比死还惨。”

罗森逼近一步,高大的阴影笼罩住林娇娇。

“你要记住。在这里,除了我们几个,谁都不能信。谁要是敢对你动歪心思,我就让他后悔从娘胎里爬出来。”

这番话虽然粗鲁,甚至有些血腥,但每一个字都是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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