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证明
“沈青。”
陆凛眼底那点希冀的光,在听到这两个字的瞬间,碎得乾乾净净。
“我不信!”
咆哮声在安静的院子里炸开。
陆凛向前冲了两步,眼睛红得像要滴血:“你骗我!你一定是!你走路的姿势,你拿拐杖的样子,你看人的眼神……你凭什么说你不是他?!”
沈卿辞终於转过身。
他仰头看著面前这个比自己高了半头的男人。
二十六岁的陆凛,陆氏集团的掌权者,此刻却像个迷路的孩子,愤怒里裹挟著绝望,质问里藏著哀求。
“我说我是沈卿辞,”沈卿辞开口,语气里带了些不解,“陆总信吗?”
陆凛愣住了。
他张著嘴,像是被这句话噎住了,半晌没发出声音。
他低下头,肩膀微微发抖,手不自觉的攥紧,声音低得像在自言自语:
“他死了……我亲眼看见的……我……”
沈卿辞深深看了一眼陆凛,然后转身,准备离开。
就在他抬脚的瞬间,陆凛突然上前,一把拉住了他的衣角。
小心翼翼的,轻轻的,用指尖捏住大衣下摆的一角,像是怕捏疼了,又像是怕被甩开。
“你说你是他。”
陆凛的声音哑得厉害,每个字都带著颤抖的祈求:
“那你怎么证明?证明给我看。”
沈卿辞停住了。
他低头看向那只抓住自己衣角的手。
骨节分明,手指修长,手背上还留著砸墙时擦破的伤口,血跡凝固,在苍白的皮肤上格外刺目。
沈卿辞皱眉,他抬起头,看向陆凛。
那双深褐色的眼睛此刻蒙著一层水雾,通红的眼眶,颤抖的睫毛,还有那种近乎卑微的、小心翼翼的眼神……
一瞬间,沈卿辞仿佛看见了十六岁的陆凛。
那个会在做错事时拽他衣角认错的孩子,那个会在生病时拉著他不肯鬆手的孩子,那个会在雷雨天抱著枕头站在他门口,红著眼睛说“哥哥我害怕”的孩子。
十年了。
这个眼神,一点都没变。
沈卿辞清冷的表情,几不可察地鬆动了几分。
他明明决定好了,拋弃沈卿辞的身份,重新开始。
沈卿辞微不可察的嘆了口气,像是放弃了,又像是……妥协了。
他站在原地,没有挣开那只手,只是轻声开口:
“你八岁来的第一天,不肯洗澡,躲在衣柜里。”
他慢慢说,每个字都清晰,“我找到你的时候,你咬了我一口,在我右手虎口留下牙印,疤现在还在。”
陆凛的呼吸停了。
“你十岁那年冬天,发高烧,非要我陪著才肯睡,我守了你一夜,天亮时你醒了,第一句话是哥哥別走。”
“你十二岁打架,因为同学说你是小瘸子养的狗,他们家破產后,我告诉你,对待任何人都不要心慈手软。”
“你十六岁生日,我送你那…”
“够了。”陆凛打断他,声音嘶哑。
沈卿辞停下。
陆凛看著他,眼睛通红,眼神锐利:“这些事,有心人都能查到。”
沈卿辞看著他,看著这个不断质疑,又不断期待的孩子。
他很想问陆凛,他怎么了。
但他没有。
沈卿辞忽然抬起右手,用拐杖轻轻敲了敲陆凛的小腿:“那这个呢?”
陆凛浑身一震。
这个动作,只有沈卿辞会做。
那是他们之间独有的、代表“站好,听训”的小动作。
陆凛盯著沈卿辞,看了很久,然后他缓缓地单膝跪了下来。
他低下头,额头抵在沈卿辞握著拐杖的手上,肩膀开始剧烈地颤抖。
沈卿辞低头看著他黑髮的发顶,听著那压抑的、野兽般的呜咽从喉咙深处挤出来。
十年分离,生死相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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