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满中天,清辉耀世。这月亮的清辉,镀银了安州城的飞檐斗拱,泥屋瓦舍,照得几万百姓人面俱霜,却终究照不透高台上的身影。
他的面容总是逆著光,融在阴影里,只有两颗眼珠是明亮的、滚烫的、醒目的。每一个怀著挑战之心攀登高台的年轻武人,都会第一时间和这双眼睛撞上,能够不发寒颤,双腿稳当的,十个里面也就三两位。
站在地上的时候,这些挑战者们互相鼓劲,一起商量著应对策略,甚至还有观眾里的武林高手出言指点,那种討论的氛围,多么的其乐融融。所有人都卯足一股劲,心里憋著气,魂灵也像是在被斗志的火焰熨烫著发热。
所以每一个被人群鼓舞著,欢呼送行的武人,在担忧恐惧之余,都是兴冲冲、雄赳赳地飞身登台。
直到真正抵达十丈的空中,这里这么冷清,这么安静,两丈见方的擂台里只有自己和那道月中漆黑的身影。
所有的热血在夜半凉风里剎那就冷透了,所有的勇气在巍峨气魄前瞬息就扑灭了。
就像此刻的孙叔谦。
他是安州孙姓望族的嫡子。《苍城》世界里没有官府,所有的名门望族必然也是武林世家,血脉传承比师徒传承更古老,也常常被认为是更可靠。
但一个武林家族如果不能开枝散叶,悉心培养出接班人,往往支撑不了几代就会落魄消亡。
孙家立足不过四代,正处於鼎盛的时期,孙叔谦这一辈的几个家族同龄人都算优秀,他的武功则是兄弟姊妹里最出挑的,兴许再过两三年,到了二十来岁就有望被选入潜龙榜。
以孙家的人脉交情,他从小就见惯了前来拜访的江湖人,不乏大派的真传,小门派的掌舵人,甚至一些在道上颇有凶名的强梁,每位宾客走进孙家的门槛,都是这么的含蓄客气,这么的矜持体面,哪怕一脸虬髯髭鬚的蛮汉,都能笑呵呵地轻声细语。
於是他也理所应当得觉得,江湖里的高人,就应该是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大家和而不同,斗而不破,一同保护彼此的顏面。
他当然知道江湖光鲜的权与力之下,藏著的是血与骨。
只是孙叔谦以为,这不过是底下人为了挣扎求生,才弄得满手腥膻。想走到江湖的高处,终究要把手和脸都洗得乾乾净净,白白亮亮的,才好接受万眾瞩目,百世仰望。
孙叔谦过去的生命里,从没见过雷音血手这样的人,没感受过这么直白残酷的神意,毫无遮掩,也不屑於隱藏,哪怕对方一句话都没说,却好似风刀霜剑严相逼,骇得他双腿僵劲,不能挪动。
雷音血手算是所谓的底下人吗?过了今晚,此人就会名动江湖,这份声望和武功,足以在一郡之地建立传承百年的家族或门派。
在江湖同代人里,恐怕已经是数一数二的新秀,就是这样的人物,毫不掩饰自己对暴力的诚恳。
究竟是因为他的野蛮造就这一身武功和將来的地位,还是他尚未体验过高高在上的人生境地,所以才能保留这一腔天真残酷的恶气?
或许答案是二者皆有。
孙叔谦一念及此,再看林拙时不免有些怜悯。是了,这终究是个从底下打滚出来的廝杀汉,尚且没见过真正的高处风光,所以才不懂得江湖真諦,是人情世故,是给彼此方便。
“林大侠,今晚你也出尽风头了,不如就此作罢,我安州孙家必有厚礼相报。”
“回去吧。”
“林、林大侠莫非是小覷於我?在下不才,自认不输潜龙榜上末位的少侠,也愿领教您的高招!”
“回家去吧。你不行。”林拙负手而立,只是眼眸越来越咄咄逼人,像是老虎凑到近前嗅著人肉的气味,吐出飢肠轆轆的口臭,“你是个没有斗心的庸人。似你这样的货色,练到老死,也只是无名之辈。“
“林拙!我叫你一声大侠是礼数,可你焉敢如此小瞧於我!”
“唉……”
“你嘆什么气?”
“我已经难堪忍受你们这些坐在父辈祖辈功劳簿上自得自满的紈絝子弟了,你不是第一个想收买我的,恐怕也不是最后一个。今晚这场比斗,也不该这么拖泥带水。”
“什么意思?”
林拙看著他,开口的言辞灌注真气,逐字吐出,声震若雷:“这座擂台不大,倒也容得下你们。下去之后,替我传个信给所有等著与我一战之人,告诉他们,都来吧!想战我的,便都来战!莫再一个个磨蹭,我独自一人,便败你们全部!”
高台雷音传盪,泼洒了安州城的中心地带,传盪了数万夜不归宿之人的耳畔,炸响了金楼恩客们的心头。
“他妈的!狂妄!!”
“好哇,苏兄,我们可都被那位给看轻了,难不成还得继续忍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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