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公不但脾气好了不少,更是会搞出一些小玩意。

还別说,那小玩意挺好用的。

尤其是那马鐙。

不用不知道,一用那个叫妙啊。

骑在马上,脚踩著马鐙,再也不用以前那般辛苦地用双脚夹著马腹借力了。

要是早几年知道有这好东西。

当年练马术的时候,何须那么辛苦。

为了练马术,两只脚夹著木板,半悬空屁股,还得拿著棍子在练。

一炷香时间下来,那脚、那腰、那手都不是自己的。

又酸又痛。

想偷个懒,师傅的鞭子就甩了过来,火辣辣地疼。

“现在不用功,以后上战场一回合都招架不住,就被人捅下来丟了性命!”

“给我继续练。”

一想到当年练马术的辛苦,成廉、魏越他们心里就暗怨。

主公有这好东西,你咋就不早点拿出来。

要不然我等也不用受这么多年苦。

要有这炒粉。

他们偷偷看了一眼主公吕布。

看脸色还嫌弃这炒粉了。

这炒粉有什么不好的?

吃起来可香了。

要是再里面掺杂些其他。

例如腊肉、醃肉这些。

那就更好吃了。

那帮火头兵懂个屁。

什么东西都往燉锅里扔,最后煮成一锅黏糊糊的乱燉。

那味道,那口感……

成廉、魏续他们一想起,就打了一个寒颤。

他们赶紧將脑海中关於军队伙食的记忆甩出大脑,加速往嘴里塞炒粉。

这炒粉好吃。

太好吃了!

主公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出来的。

竟然会想出这法子。

好携带,又容易保存。

只要炒熟,能存放十天半个月。

可以烤熟了再吃,也可以直接吃,味道都不错。

至少比那帮火头兵煮的好吃。

成廉、魏续想不明白主公到底不满什么。

他们飞快地將炒粉塞进嘴里。

等一下就要打仗了,赶紧吃,吃饱了才有力气打仗,才能活下去。

吕布吃著不可口的炒粉,心里想著。

有机会了,一定要將炒锅搞出来。

东坡肉、爆炒牛肉、韭菜炒鸡蛋……

一想到那些美味,吕布就嘴馋了。

还有蹄铁、大砍刀、火枪、火炮、地雷、炸弹……

就凭自己前世练就的锻造技术,想要打造的东西太多了。

可惜就自己现在的处境,就只能慢慢来。

有了那些火器。

臥龙凤雏又怎么样。

能挡得住我那三千城……三千火枪兵!

一想到打造出火枪火炮,横扫天下的美景。

吕布的斗志又高昂起来。

前途是光明的。

只要先击败张济军。打下一个地盘,摆脱居人篱下,朝不保夕的日子。

日子就会越来越好的。

到时当皇帝,迎娶千古绝色,走上人生巔峰。

想想都有些小激动。

吃饱了,吕布迈著小四方步,器宇轩昂,威风凛凛走出营帐。

一人半高,通体赤红,毛髮纯净无杂的巨型骏马静静等待门口。

这可就是千古神驹——赤兔!

是任何一名將军都渴望的千里宝马。

这样一匹骏马,在后世起码要几千万,甚至上亿才能买到。

还有价无市。

可比任何一辆超级跑车都要贵重。

曾经乾死干活都不可能骑上这样名贵骏马。

现在它是自己的了。

吕布摸了摸赤兔的脖颈。

好兄弟,以后哥们的生死可就要拜託你了。

给力点。

会好吃好喝地供著你的。

和赤兔亲近了一会儿,吕布踩著马鐙,利索地翻身上马。

从亲兵手中接过方天画戟,他双脚轻磕马腹。

“出发!”

营寨外三里,一处平坦的荒地。

吕布一马当前,站在最前面。

他身后静静站著三千并州兵马。

校尉侯成大声呵斥下,百人將、都伯正努力指挥自己手下列阵。

成廉、魏越两人各率三百骑兵,马尾绑著树枝,在步兵阵两翼来回奔跑,捲起无数灰尘,营造出几千骑兵的架势。

张辽、宋宪他们已经领兵从后营出发,绕路到指定地方准备偷袭。

并州军列阵时。

远处出现了无数黑点。

黑点越来越大,从星星点点变成了一个个黑影,最后人影叠叠。

西凉前锋军中。

胡车儿骑著马,落后半个身位。

他笑著脸討好地说:“那吕布现在已经是丧家之犬。这次將军出马,定可以生擒这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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