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透,拂晓街就热闹起来了。

陈月桂站在餐馆门口,把那张“开业大吉”的红纸抚了又抚,生怕有一丝褶皱。

她换了身新衣裳,蓝布衫洗得发白,但熨得笔挺,头髮用银簪挽得一丝不苟。

陈念安站在她身后,今天特意穿了那件压箱底的碎花袄,辫子上系了条新绸带,眼睛亮得像星星。

“阿娘,这招牌真好看。”陈念安仰著头,看著那块木牌上烫金的字。

陈月桂没说话,只是盯著那三个字看了很久。

念月斋。

这是李尚恩给起的名字,请林叔写的字。

她在码头活了十几年,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能有一间店。

眼眶有点热,陈月桂低下头,用手背抹了一下。

“月桂姐!”

门口传来欢快的喊声。

瘦猴第一个跑来,穿著他那件唯一没补丁的衣裳,领口还別了朵野花,“我来帮忙搬桌子!”

“我也来了!”

“算我一个!”

七八个年轻人跟在后面,七嘴八舌,脸上都带著笑。

他们都是最早跟著李尚恩干活的年轻人。

陈月桂连忙招呼,瘦猴他们已经擼起袖子干上了。

太阳升高些,来的人越来越多。

工人带著老婆孩子,老孙头拄著拐杖来了,洗衣房的林婶拎著一打鸡蛋,说是“添个彩头”。

巷子口挤满了人,有人帮忙摆桌椅,有人掛灯笼,有人把攒了好久的几个铜板塞进陈月桂手里,她推都推不掉。

“月桂姐,你就收著吧,咱们华人的店,得捧场!”

“就是!以后吃饭就来你这儿,不去別处!”

陈月桂眼眶又红了,嘴里念叨著“谢谢、谢谢”,嗓子眼像塞了团棉花。

“尚恩哥来了!”

有人喊出声,所有人都看向同一个方向。

李尚恩笑著拱手致意。

他今天换了身乾净的灰色衬衫,头髮梳得整整齐齐,整个人精神利落,站在人群里,比码头上任何一个人都挺直。

陈念安的目光一下子就黏在他身上,脸悄悄红了,抿著嘴笑,又不好意思笑太大声。

陈月桂也看见了,不自觉多看了几眼,一直到对上李尚恩的视线,才赶紧低下头,假装整理桌上的碗筷。

“哎,大勇呢?”

瘦猴在一旁忽然开口。

陈月桂抬头看了一圈,也有些奇怪,林大勇怎么不见了。

还没找到人,就听到不远处一阵骚动。

穿著西服,戴著高礼帽的白人老头,拄著镶银的乌木手杖,从小巷一头走来,步履稳健,精神矍鑠。

在他身旁,是其他几个打扮得体的白人绅士。

他们和破旧的拂晓街,格格不入,但每个人脸上都带著平和的笑。

陈月桂立刻认出来了。

“是马克吐温先生,还有大卫……”

“马啥?”瘦猴挠了挠头。

其他工人也都面面相覷,自动让开一条路。

他们不知道谁是马克吐温,只知道餐馆门口来了几个了不得的白人。

马克·吐温走到门口,摘下帽子,冲陈月桂点了点头:“陈女士,恭喜。”

陈月桂侷促地在围裙上蹭了蹭手,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李尚恩迎上去,握住老头的手:“吐温先生,欢迎。”

“我的荣幸,尚恩。”

马克·吐温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侧身介绍身后的人:

“这位是《哈珀周刊》的编辑罗杰斯,这位是我的朋友、作家豪威尔斯,这位是《论坛报》的记者詹森,还有大卫,你见过的。”

李尚恩多看了一眼詹森,挨个向他们伸出手去。

詹森看著这一圈华人,在今天之前他绝对想不到,自己会来到这种“骯脏”的地界。

所以受到吐温邀请的时候,他是有些犹豫的。

但看见周围那一双双亮晶晶的眼睛,詹森忽然觉得,这地方也没那么脏。

围观的华工们开始小声交谈。

他们不认识这个老头,但看得出来这群人不是普通人。

李尚恩站在人群最前面,抬高声音,向眾人介绍:

“各位工友,请允许我隆重介绍在我身边的这位,马克吐温先生,美利坚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就连美利坚总统都希望接见的大文学家,也是我们念月斋的剪彩嘉宾。”

人群顿时炸开了锅。

大伙不懂什么文学,但听得懂“总统都要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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