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杀人偿命!
天还没亮透,拂晓街就热闹起来了。
陈月桂站在餐馆门口,把那张“开业大吉”的红纸抚了又抚,生怕有一丝褶皱。
她换了身新衣裳,蓝布衫洗得发白,但熨得笔挺,头髮用银簪挽得一丝不苟。
陈念安站在她身后,今天特意穿了那件压箱底的碎花袄,辫子上系了条新绸带,眼睛亮得像星星。
“阿娘,这招牌真好看。”陈念安仰著头,看著那块木牌上烫金的字。
陈月桂没说话,只是盯著那三个字看了很久。
念月斋。
这是李尚恩给起的名字,请林叔写的字。
她在码头活了十几年,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能有一间店。
眼眶有点热,陈月桂低下头,用手背抹了一下。
“月桂姐!”
门口传来欢快的喊声。
瘦猴第一个跑来,穿著他那件唯一没补丁的衣裳,领口还別了朵野花,“我来帮忙搬桌子!”
“我也来了!”
“算我一个!”
七八个年轻人跟在后面,七嘴八舌,脸上都带著笑。
他们都是最早跟著李尚恩干活的年轻人。
陈月桂连忙招呼,瘦猴他们已经擼起袖子干上了。
太阳升高些,来的人越来越多。
工人带著老婆孩子,老孙头拄著拐杖来了,洗衣房的林婶拎著一打鸡蛋,说是“添个彩头”。
巷子口挤满了人,有人帮忙摆桌椅,有人掛灯笼,有人把攒了好久的几个铜板塞进陈月桂手里,她推都推不掉。
“月桂姐,你就收著吧,咱们华人的店,得捧场!”
“就是!以后吃饭就来你这儿,不去別处!”
陈月桂眼眶又红了,嘴里念叨著“谢谢、谢谢”,嗓子眼像塞了团棉花。
“尚恩哥来了!”
有人喊出声,所有人都看向同一个方向。
李尚恩笑著拱手致意。
他今天换了身乾净的灰色衬衫,头髮梳得整整齐齐,整个人精神利落,站在人群里,比码头上任何一个人都挺直。
陈念安的目光一下子就黏在他身上,脸悄悄红了,抿著嘴笑,又不好意思笑太大声。
陈月桂也看见了,不自觉多看了几眼,一直到对上李尚恩的视线,才赶紧低下头,假装整理桌上的碗筷。
“哎,大勇呢?”
瘦猴在一旁忽然开口。
陈月桂抬头看了一圈,也有些奇怪,林大勇怎么不见了。
还没找到人,就听到不远处一阵骚动。
穿著西服,戴著高礼帽的白人老头,拄著镶银的乌木手杖,从小巷一头走来,步履稳健,精神矍鑠。
在他身旁,是其他几个打扮得体的白人绅士。
他们和破旧的拂晓街,格格不入,但每个人脸上都带著平和的笑。
陈月桂立刻认出来了。
“是马克吐温先生,还有大卫……”
“马啥?”瘦猴挠了挠头。
其他工人也都面面相覷,自动让开一条路。
他们不知道谁是马克吐温,只知道餐馆门口来了几个了不得的白人。
马克·吐温走到门口,摘下帽子,冲陈月桂点了点头:“陈女士,恭喜。”
陈月桂侷促地在围裙上蹭了蹭手,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李尚恩迎上去,握住老头的手:“吐温先生,欢迎。”
“我的荣幸,尚恩。”
马克·吐温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侧身介绍身后的人:
“这位是《哈珀周刊》的编辑罗杰斯,这位是我的朋友、作家豪威尔斯,这位是《论坛报》的记者詹森,还有大卫,你见过的。”
李尚恩多看了一眼詹森,挨个向他们伸出手去。
詹森看著这一圈华人,在今天之前他绝对想不到,自己会来到这种“骯脏”的地界。
所以受到吐温邀请的时候,他是有些犹豫的。
但看见周围那一双双亮晶晶的眼睛,詹森忽然觉得,这地方也没那么脏。
围观的华工们开始小声交谈。
他们不认识这个老头,但看得出来这群人不是普通人。
李尚恩站在人群最前面,抬高声音,向眾人介绍:
“各位工友,请允许我隆重介绍在我身边的这位,马克吐温先生,美利坚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就连美利坚总统都希望接见的大文学家,也是我们念月斋的剪彩嘉宾。”
人群顿时炸开了锅。
大伙不懂什么文学,但听得懂“总统都要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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